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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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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反映主流民意 「公民提名」絕無空間


高敬德 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 香港中華文化總會會長

特首梁振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呈交有關應否修改特首及立法會選舉辦法的報告,特區政府亦公布了首階段政改諮詢報告,標誌茯F改「五步曲」正式啟動。兩份報告全面客觀持平地反映了全港市民的聲音,清楚表達希望依法落實普選的主流民意。兩份報告將明顯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納入其中,只是如實反映社會對普選的不同意見而已,但普選必須依法辦事,即使有些人認同「公民提名」,但無論有多少人支持,都不能將違法的「公民提名」變成合法。「公民提名」既然違反基本法, 就絕對不存在反對派所聲稱的「爭取空間」。社會各界應在基本法的框架下理性務實地溝通,求同存異,以如期達成特首普選。

本港主流民意與中央立場一致

這兩份報告是對5個月諮詢期內收到意見的全面總結,包含了諮詢期進行過的200多場諮詢會、收到的12,400多份來自不同團體和人士的政改意見書所表達的看法和訴求。

根據報告總結的意見顯示,本港主流民意對普選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社會普遍殷切期望於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二是社會大眾普遍認同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的基礎上,理性務實討論,凝聚共識,落實普選行政長官;三是社會大眾普遍認同於2017年成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對香港未來施政、經濟和社會民生,以至保持香港的發展及長期繁榮穩定,有正面作用;四是社會大眾普遍認同行政長官人選須愛國愛港。由此可見,在落實普選的問題上,本港主流民意與中央的一貫立場是一致的。2017年一人一票選特首是中央對香港的承諾,亦是香港社會的最大民意。大多數香港市民能理性務實地看待普選,明白既要照顧香港的實情,也要兼顧中央對普選的要求,在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相關決定的基礎上凝聚共識,才能有利於推動普選的順利落實。

「公民提名」違法 絕無「爭取空間」

政改報告做到包容兼聽,即使明顯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等意見,也如實納入,顯示特區政府以極大的善意和誠意,反映社會各界的意見。然而,有反對派人士聲稱,兩份報告沒有就「公民提名」落閘,仍有爭取空間云云。實際上,諮詢報告將「公民提名」納入其中,只是如實反映社會對普選的不同意見而已,但普選必須依法辦事,即使有些人認同「公民提名」,但無論有多少人支持,都不能將違法的「公民提名」變成合法。

兩份報告都指出,香港的主流意見認同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明確規定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有不少團體和人士,包括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都指出「公民提名」難以符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要求。儘管大律師公會近日突然發表政治化的聲明,指政府不應以違反基本法為由排拒獲普遍支持的「公民提名」方案,但該會並沒有改變「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的看法。從諮詢報告的總結也可以看到,本港主流意見認同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提名權,其提名權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或繞過。這也說明「公民提名代表主流民意」之說不合情理。

特區政府已經清楚作出「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的表態。今年以來,特區政府負責政改的官員亦明確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年1月29日在報章撰文,引用普通法中「明示規定則排除其他」的詮釋原則,意思是當法律文件只明確列舉某特定人士、機構或情況,則代表同時排除其他人士、機構或情況,而基本法已經清晰授權提名委員會提名特首候選人。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於2月27日為政改諮詢作中期總結時,明確指出「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不符合基本法。

中央對「公民提名」的立場更是清晰明確。最有代表性的講法,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去年8月回覆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的那段話:「就行政長官普選時,候選人提名辦法而言,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明確規定『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並無其他選項」,「『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明文規定,誠不攻自破之說。」今年4月立法會上海之行,三位中央官員和立法會議員舉行座談會,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講話中明確表示:「有些人主張『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立法會議員提名』等等,意圖取代提名委員會或者架空提名委員會,在法律性質上就是要改變和削弱基本法明確規定的唯一行使提名權的提名委員會的法定地位,這些都是不符合基本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闡明中央對香港普選問題的態度時,提出「一個立場」、「三個符合」的原則,其中一個符合是,行政長官普選制度必須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規定。

顯然,「公民提名」明顯違反基本法,沒有甚麼爭取的空間。反對派聲言「公民提名」還有「爭取空間」,不過是刻意誤導市民。廣大市民不要被似是而非的言論所誤導,不應再虛耗時間和精力在「公民提名」爭論之上,以免阻礙普選順利落實。

理性務實討論 依法落實普選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務求兩年後的行政長官選舉是全港500萬合資格選民可以參加投票的普選,而不是1,200名選舉委員的選舉。」梁特首的話表達了香港市民的普選願望。社會各界應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基礎上,以務實的思維、包容的胸襟進行理性溝通,凝聚共識,不要再虛耗時間和精力在一些法律、政治和實際操作上均難以得到落實的建議上。否則,錯失在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的機會,只會令全港市民大失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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