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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黃女士表示,她晚上獨自於樓層進行清潔時不慎滑倒受傷,僱主以她未即時報告及無證人為由不接納工傷。右為鄧家彪。 郭兆東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工聯會發現無良僱主不申報工傷情況普遍,令基層勞工失去保障。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昨日表示,部分無良僱主透過「五大陰招」避免申報工傷,經勞工處確認的工傷個案數字未能反映真實現況,建議當局加強執法,引入黑名單制對曾隱瞞工傷的公司企業加強巡視,同時成立「工傷補償基金」支援工傷工友生活,及加強對基層僱員職業安全知識的宣傳。
工人工作難免遇上意外,輕則擦損手腳,重則送院治理,但不論意外大小,現行法例下僱主有責任在14天內替受傷僱員呈報工傷。不過,工聯會日前與香港社工及福利人員工會及服務業總工會發現,不少僱主有法不依,以不同藉口企圖逃避責任,因一旦呈報工傷有機會影響日後公司中標機會、發展及令保費增加等。
鄧家彪:每年5.7萬宗未反映實況
鄧家彪昨表示,據勞工處2008年至2012年資料顯示,經確認工傷個案每年平均逾5.7萬宗,但有關數字一直未能反映真實現況,因部分無良僱主會用「五大陰招」避免申報工傷。
他續指,陰招包括僱主以「無證人」、「睇唔到」等原因拒絕承認工傷;利用基層工友對僱傭條例缺乏認識誤導公司沒有申報機制;以僱員為「自僱人士」身份拒絕購買勞工保險、隱瞞向勞工處申報及以合約自動完結為由拒絕續聘。建議當局引入黑名單制,加強執法巡查,
有僱員於工傷期不獲續約
鄧家彪稱,近日發現有機構以此為由在僱員仍於工傷期內,不再與工友續約,等同解僱工友,令工友在未復元狀況下失去80%工傷薪金補償,即使勞工處已知悉有關情況,仍表明僱主手法「可能不構成解僱」,令人感到氣憤。
清潔工傷腳無病假患抑鬱
他引述任職清潔工的黃女士個案表示,她晚上獨自於樓層進行清潔時,不慎滑倒令左腳受傷,因初時未有為意傷勢嚴重,只尋求跌打師傅治療,到翌日晚上因為痛楚未消才致電上級報告,惟僱主態度即時轉變,以她沒有即時報告及沒有證人為由不接納工傷,令需以柺杖撐扶的她在不再獲病假補償後患上抑鬱。
鄧稱,近日經勞工處求證,進一步發現僱主從未就黃女士以往發生的工傷意外申報,反映基層僱員缺乏對工傷的知識外,僱主不申報工傷的情況普遍。他建議,為避免基層勞工被剝削,勞工處應加強執法,引入黑名單制對曾隱瞞工傷的公司企業加強巡視,以收阻嚇作用。另外,建議當局成立「工傷補償基金」支援工傷工友生活,及加強對基層僱員職業安全知識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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