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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的何志平參加2005年香港藝術節開幕禮。
編按:月前,本版曾分上下兩期刊載過一組「文化政策所匱乏的想像空間」專題,意圖藉記者在海外所觀察到的一些與本港不同的藝術政策與扶持措施為引,重新討論本土藝術政策為何永遠與本土藝術家所期許的乃至市民所期待的存有距離。專題當然不可避免涉及到了「西九」、「策略」、「政府該在怎樣的層面上去介入文化藝術事務」等問題。刊出後記者收到不少相當珍貴的反饋。而曾任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的何志平,更以前官員的身份,對文化和藝術政策給出了另種角度的回應。
記者發現,各方所有反饋中共通的,或許是我們每個人--卸任的官員、藝術家和對香港藝文環境懷有憧憬的普通市民,內心都有這樣的共識:「香港需要一個有文化視野的政府」。■文:香港文匯報記者 賈選凝
「文化政策」這個詞到底準不準確,是前任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拋給記者的問題。「文化」可以用政策去規範嗎?細想之下,文化和藝術又的確不能被混為一談去要求和討論。
如果我們將「文化」視為社會發展的一部分,就會意識到「文化」其實是指:已經發生過的事,我們回過頭去再看。文化包括社會的秩序與規範,有人也就有文化,這麽看來「文化」並不是由別人來告訴我們該怎麽做。而「藝術」則是向前看,今日藝術變成明日文化。按何志平的話來說:「藝術是創作,文化則是沉澱,香港並非沒有文化政策,香港只是沒有一個『整體』(holistic) 的文化政策。而藝術政策則一直都有。」
人人都要排隊,排隊算一種文化嗎?港人生活中英文並用,語言是否又算一種文化?推而廣之,從生活文化到語言文化再到議會文化、飲食文化、衣着文化,這些都不是政府能規範出來的--除非那個政府很獨裁。事實上,所有的制度都是文化:旅遊、儲蓄、經濟、法律文化,而我們所聚焦的藝術文化則是制度文化再上一層的「精緻文化」:唱歌跳舞吟詩作對。藝術關乎五官,眼耳鼻舌身意、甜酸苦辣、身體語言、意境文學,每一種感受都生發一種藝術,而藝術需不需要規範地發展?看看ADC(香港藝術發展局)的架構和工作範疇,大概也就有了答案。
所以何志平個人認為:「有藝術一定有政策。」很多人覺得香港需要文化局,他卻覺得不需要,反問設立文化局是要「去規範所有人怎麼做文化嗎?」記者追問一句「可是台灣的文化部......」他說那相當於只是「文化藝術局」,而香港的文化藝術局就是ADC再加上康文署--「其實同樣是做藝術,龍應台做那些是藝術創意,而且她在做的事其實並沒超越香港,只是追上香港。」
如果我們不需要一個專門的「科技局」--醫療教育房屋運輸每個局都在不同領域不同層面,打橫推行着科技,那麼「文化」或許也該打橫來看。所以何志平認為:「我們香港不是需要文化局或者文化官員,我們是需要有文化視野的政府。」
「文化」歸根結底是一種價值觀,它應該滲透進每個政府部門之中,每個官員內心都需要有這種價值。就如環保一樣,所以不是成立一個「文化局」只有裡面的人需要有文化視野。文化視野跟每一個公務人員都有關,歸根結底,更連結每個市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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