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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談「從創意產業、創意經濟到創意社會的戰略方法」(2011)
當年香港開埠,所謂香港文化根本就是大陸文化,隔着那條仍然開放的深圳河,上世紀20年代的廣州與香港,人口自在流動,所以紅線女這樣的藝術家才會連唱一個月轟動全港。1950年以後,深圳和香港有了關卡,兩邊人不相往來,香港自己的文化,也在糅合大陸的人才與資源之背景下漸趨形成,邵逸夫也好,倪匡、金庸也罷,自此都成為香港典範。
何志平反問記者:「政府那時候有沒有資助他們?沒有。黃霑、李小龍是不是政府給錢培養的?不是,他們是民間孕育出來的香港藝術家。政府一個仙都沒給。」
直到上世紀60年代香港大會堂成立,當時港英政府要在政府場地舉辦藝術活動,「藝術政策」這件事才開始出現。之後有了市政局資助的管弦樂團,首度開始用公帑舉辦文化藝術活動。六七暴動之後,政府覺得這些市民工餘為什麼不去看下書打打球而要搞鬥爭?不如給他們些文化活動,於是加大投入公帑的力度。直到1981 年,當時的行政局制訂了推動及發展藝術的七點政策。專業藝術團體開始陸續成立,以幫助香港藝術家將「藝術」變為一門職業,也因而成立了APA。
而香港藝發局是到上世紀90年代才開始在表演藝術之外加入視覺藝術和文學藝術,ADC的條例是香港第一次有明言的藝術政策,宗旨始終是用公帑資助一些在公共地方的藝術活動。至於商業藝術活動的,商業自理,個人的,個人自理。
何志平也認為,香港大部分藝術發展的創作動力其實是民間自發的,政府那邊只是起到「拉動」的作用。「這就是政策其實。至於其他方面的文化政策,我們確實沒做到什麼。最大的文化應該是教育,但我們沒有教育政策,沒有歷史科沒有宗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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