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和智能手機的普及,改變了城市人的生活方式,加上菲林停產,影像全面數碼化,近四、五年,大家開始談日新月異的資訊科技,會否更新傳統的活動影像語言。
世道常變,電影本身的出現也是科技發展的結果,由攝影到電影,把傳統的繪畫和戲劇打穿一個缺口,開拓了全新的世界,所以上述的提法絕對順理成章。錄像發明時,很多人也在談論錄像會否脫離電影,建立屬於自身的獨特符碼(「文法」)。今天我們都知道,電影語言的確因錄像的出現而豐富了,但基本符碼並沒有改變,實際上正是這些符碼(廣義蒙太奇、場面調度、影機運動,或用德勒茲Gilles Deleuze的說法,「活動影像」方塊blocks of movement-image)決定了電影之所以成為電影。有別於這些符碼,得以建立自身新語言的錄像作品,後來則成為了新媒體藝術 (New Media Art)。
新媒體藝術同樣處理活動影像,但它發展出互動語言、觀眾參與,趨近展覽的空間和時間形式,接近繪畫、裝置多於電影。電影仍然是電影,它可能會走進(文化)博物館,但它沒有被取代。今天的「微電影」、「手機電影」,短、省、輕、快,適宜作宣傳、廣告、圖一個感性的出口和愉悅,不囿於鏡框、影像質素、影像真假以至故事,如果你還說這是新電影語言,嚴肅的人只能當你說笑。
3D更新了畫面調度,但它不能改變調度本身。部分「微電影」基本取消了調度,所以我們只能不當它們是電影,或是很差勁、不入流的電影。合成影像令部分拍攝程序變得方便,但其使用也有一個限度,超出了這個限度,影像便顯得很假,變成動畫,而且以動畫美學視之,也是劣質動畫。
你可以說我老派,但藝術沒有老不老,只有好不好、創新不創新。■文: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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