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有公務員日前在報章刊登廣告,表明支持「雨傘運動」。這個聲明完全站在非法行為的立場上,歪曲和挑戰基本法,攻擊行政長官和中央政府「壓制民主」,說什麼「這幾十年來,議會內的抗爭效果有目共睹,和平遊行、示威,數十萬人的大規模集會也只換來敷衍了事的回應」。這是明目張膽地違反公務員操守的越軌行動,簽署人違反政治倫理,違反效忠基本法的立場,破壞法治體制,說明他們的品質惡劣,操守不值得信任。這些公務員應對越軌行為負責,應受到必要的處分。
2004年6月9日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答覆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詢問何為公務員保持政治中立的時候,指出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原則,包括以下主要元素:( 一 )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建基於效忠政府的責任;(二)所有公務員應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盡忠;( 三 )公務員必須衡量各項政策方案的影響 ,在政策制訂過程中坦誠而清晰地提出意見;( 四 )在政府作出決定後,不論個人立場如何,公務員應 全力支持,把決定付諸實行,並且不應公開發表個人意見;以及( 五 )公務員應協助主要官員解釋政策 ,爭取立法會和市民大眾的支持。
公務員最重要的起碼的品質就是要堅守法治, 須維護法治和司法公正。公務員在行使權力時,須遵循基本法和香港法例;在作出決定時,須在所獲賦予的職權範圍或酌情權限內,以及不可超越所獲授的相關權力範圍。
大家都知道,「佔領中環」或者「雨傘運動」,是完全違反基本法和香港法律,把少數人的政治主張凌駕於社會大眾的安全、法律和秩序之上,癱瘓香港的經濟運作,癱瘓交通、抗拒法院命令執行、阻礙政府總部公務員的上班和正常運作,佔領者沒有得到法律的授權,公開檢查警方的裝備和汽車,香港市民要通過某段道路,要得到佔領者的許可,這都是「佔中」或者「雨傘運動」的惡劣後果。公務員表態支持「雨傘運動 」,即背叛自己的職責,衝擊香港政權的穩定。
在「佔領」運動中,不少政府內部的情況被某些不負責任的公務員洩露到傳媒的新聞裡。《蘋果日報》站在了公民黨「長毛」的立場上,翌日就刊登了七個警察的姓名和的編制單位,有人還把盡忠職責處理「佔中」的警察及其家屬的姓名和住址擺放在互聯網,讓警察的家屬受到了恐嚇和滋擾,這些洩露機密的材料由什麼人傳遞出去?是否不誠實地使用政府內部的資料?這是刑事的行為。對於害群之馬,對於違反公務員操守的行為,一定要殺一儆百,否則沒有辦法維持香港的法律和公務員的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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