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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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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禁令再遇上訴今裁決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鄭治祖)「佔旺」禁制令昨日再有被告提出上訴,反對延續有關禁令,並申請暫緩執行,上訴庭法官今日下午會頒下書面裁決。原告潮聯小巴代表律師陳曼琪昨日在庭外承認,他們曾與警方及執達吏兩度開會,並稱原告將有代理人到旺角執行禁令,而在執行禁令前會對外公布,但「不會在這兩天」。她強調,他們的目的並非要拘捕任何「佔領」者,故呼籲有關人等盡快撤離。

上訴稱小巴公司無直接損失

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早前獲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者繼續佔據旺角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一帶,身為被告「佔旺」義工吳定邦(38歲)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並要求暫緩執行命令。代表吳定邦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昨日在庭上質疑禁令執行細節,稱如法庭批准警方拘捕「懷疑違令人士(suspected person)」、拘捕前又要先向被捕者解釋禁令概要,都沒法理可依。

他續稱,一般程序都是先確定被告違反禁制令後,方會執法拘捕相關人等,又稱原告為小巴管理公司,影響充其量只可與一般店舖作比擬,且該公司的小巴亦非道路的使用者,難因「佔領」行動有直接及巨大的損失。

首席法官張舉能明白戴大律師的陳詞,認為法庭早前定下的執行細節或干預了警方權力,但他笑言戴只是被告代表律師,連「當事人」律政司及警方都沒有投訴。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亦笑指,禁令寫明違令者要被警方帶上高等法院受審是「香港首創」。上訴庭最終押後至今日裁決。

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代表律師陳曼琪昨日在庭外表示,法律上禁制令的送達程序已經完成,原告可權隨時執行禁制令,又形容旺角「佔領」區現時的情況是「高風險」。

陳曼琪:今明兩日暫不清障

她續說,潮聯在法律上有權隨時執行禁制令,毋須等待上訴結果,但他們的最終目的,並非要拘捕「佔領」者,而是希望「佔領」者能夠自願遵守法律而撤離,加上警方及執達主任需時準備及溝通,故今明兩日暫不會執行禁制令,並會利用這兩天與警方及執達吏就清障問題「好好協調」。

此外,另一被告霍偉邦於上周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被駁回後,其代表大律師吳靄儀昨日到庭旁聽。她稱,現時仍與團隊商討下一步行動。被告霍偉邦與原告兩個的士公會的「佔旺」禁制令案,今天也有聆訊,據知被告將就上訴庭要求原告更改臨時禁制令字眼一事,提出交還上訴庭處理,而非原審法官區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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