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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昨日啟動第二輪政改諮詢,林鄭月娥、袁國強和譚志源出席《行政長官普選辦法諮詢文件》記者會。黃偉邦 攝
次輪諮詢啟動 憲制框架下討論空間大 普選「機不可失」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特區政府昨日發表《行政長官普選辦法諮詢文件》,就2017年特首普選辦法正式啟動為期兩個月的第二輪公眾諮詢,為今年第二季在立法會提交政改方案完成政改「第三步曲」積極準備。在香港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基礎上,諮詢文件重點提出四大議題,其中最受關注的包括是否降低「入閘」門檻低至100名提委推薦「入閘」,但「出閘」必須過半數提委支持。當局強調,普選「機不可失」,討論空間十分廣闊,各界應把握諮詢機會,表達政改意見,落實如期普選特首的共同目標。
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8月31日就香港政制發展作出決定,明確了特區行政長官普選的原則和制度框架。領導特區政府「政改三人組」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宣讀啟動第二輪政改諮詢的聲明,正式啟動第二輪政改諮詢,並就聲明回應議員質詢。同日下午,「政改三人組」舉行記者會,回答傳媒有關諮詢文件的提問。
四重點議題 涉政改焦點
在長達53頁的諮詢文件中,按照香港基本法和「8.31」人大決定框架,就特區行政長官普選的具體辦法,列出提委會的構成及產生辦法、提委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行政長官普選的投票安排、行政長官普選的其他相關問題四項重點議題,及包括「8.31」人大決定在內的7項政改相關附件,諮詢公眾。
在四大議題中,諮詢文件羅列多個在香港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基礎上落實普選的選項,包括增加提委會分組、適度調整提委會界別分組選民基礎、普選採取何種投票制度等,顯示討論空間廣闊(見表)。其中,有關提名階段的提委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程序,即參選人如何成為候選人,是各界的焦點所在。
諮詢文件提到,特區行政長官普選須符合憲制基礎和框架,在落實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時,提委會須按民主程序,作為一個機構整體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2人至3人,與現時選舉委員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安排不同,每名候選人亦須獲得提委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文件在憲制框架下,提出多項可供公眾考慮的選項,說明在行政長官提名程序上仍有不少討論空間。
文件續指,在設計提名程序時,可考慮採取較現時低門檻、具高透明度的提名程序,令提名過程更具競爭性。在提名階段及門檻方面,提委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具體程序,可考慮是否分為「委員推薦」(入閘)和「委員會提名」(出閘)兩個階段。
提名降門檻 開放納建言
如分兩個階段,文件提出,在「入閘」階段,由於現時150名選委會委員可具名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安排簡單易明,亦行之有效,公眾亦可考慮是否參考現有選委會的做法,採納獲得150名提委會委員具名推薦,即可成為行政長官參選人的方法,甚至可適度降低推薦委員數目至100名,「入閘」門檻比現有選委會更低。
文件進一步指出,為讓提委會有足夠選擇,公眾亦可考慮是否設推薦上限,即每名委員是否只可推薦1名參選人,以產生更多參選人競逐「出閘」。此外,公眾更可進一步考慮提供平台,讓參選人有公平及充分機會,向提委會全體委員以至市民大眾解釋其政綱和理念,爭取支持,這不但可增加提名程序透明度,更可增加競爭性。
政改諮詢專責小組在諮詢文件中強調,落實普選特區行政長官,是回歸17年來,政治上最艱難的工作,是考驗香港整體能否把社會從分裂和爭拗中,帶回到求同存異、理性包容的政治倫理和文化,同時要在「一國兩制」下,維持中央與特區的互信關係。小組希望社會能在這關鍵時刻,在「全大局、求共識」的大前提下開展討論。
特區政府表明,第二輪諮詢的目標,是在今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普選行政長官的具體方案。林鄭月娥強調,2017年普選特首是廣大市民的期待,也是500萬合資格選民的權利,不應讓這個機會輕輕溜走,「2017年香港政制發展向前走一大步,抑或是原地踏步;行政長官由500萬選民,抑或是1,200人選出,這個歷史性的決定就掌握在各位議員手中。」她呼籲各位議員和市民抓緊普選機會:「2017,機不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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