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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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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先穩步政改 優化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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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昨日強調,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並非「終極方案」。 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特區政府多次強調2017年實現普選特首後,政制仍有優化空間。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強調,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並非「終極方案」,假如政制發展原地踏步,要實現一套再走前一步的普選制度,「恐怕遙遙無期。」

「倘原地踏步 普選恐無期」

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就《行政長官普選辦法諮詢文件》發表聲明,指出香港社會有部分人擔心普選方案一旦獲得通過,就會成為「終局的方案」,永遠不能修改,強調這種想法是錯誤的:2017年以後的特首選舉辦法,仍然是可以按照「五步曲」的憲制程序,繼續向前發展。

她說,「我必須強調,唯有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後,我們才有鞏固的基礎去進一步推動香港的民主發展和優化普選制度。假如政制發展原地踏步,要實現一套符合(香港)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框架再走前一步的普選制度,恐怕遙遙無期。」

在其後的記者會上,林鄭月娥被問到特區政府為何不於是次政改提出優化空間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8月底對香港政改作出決定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作出了說明,指出普選特首是政制發展的一大步,所以推進整個普選特首的工作,需要審慎、穩步推進。

她說,「所以我們覺得2017年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能夠先走這一步,往後隨(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所講的,按照香港實際情況、循序漸進的原則(再推動)。」如果社會情況改變,令政制仍然有空間改進、優化或進一步擴大民主成分,「我們覺得應該要按着我剛才所講的穩步推進的態度去進行。」

落實普選基礎 再按實情優化

被問到會否向中央爭取更具體的承諾,如落實特首普選後的5年或10年降低特首候選人「出閘」門檻時,林鄭月娥重申,落實2017年普選特首後,提供很穩固的基礎,在將來民主發展進程中,可以再按香港實際情況而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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