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論香港普選「底線思維」
屠海鳴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永遠名譽會長、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中國僑商投資企業協會副會長、上海市政協常委
政改諮詢討論確實有很大空間,但同時必須堅守普選的法律底線和政治底線。人大「8·31決定」已經作出明確規定的問題,不可再變,不能再作為第二輪諮詢的內容。這是堅守普選法律底線和政治底線的必然要求。所謂「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三軌制提名」明顯違反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而時下正在討論的「名單制提名」、「白票守尾門」、「最低投票率」方案,也有抵觸普選底線的問題,不宜在諮詢期間討論。反對派必須放棄兩個幻想:一是所謂「否決普選可以馬上重啟政改」;二是「今次否決普選今後會有『真普選』方案」。這兩個幻想直接抵觸普選底線,根本行不通。香港市民普遍希望2017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溫和反對派應參與第二輪政改諮詢,以理性務實的態度,給普選放行,不要剝奪港人普選行政長官權利。
堅守普選底線 人大決定框架不能變
香港落實特首普選,兩條底線必須堅守:一是必須遵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規定,這是法律底線;二是必須堅持愛國愛港者治港的原則,對抗中央的人不能當特首,這是政治底線。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具有憲制性的法律效力。「8·31決定」已經作出明確規定的問題,不可再變,當然也就不能再作為第二輪諮詢的內容。這些問題概括起來就是「五個不變」:1、提委會人數維持1,200人不變;2、提委會維持由四大界別等比例即每個界別各300人組成不變;3、提委會委員的產生辦法維持不變;4、行政長官候選人為2至3人的規定不變;5、候選人必須取得過半數提委會委員支持的規定不變。
普選爭論的實質是管治權之爭,不僅事關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而且事關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中央絕不會為了爭取普選法案在立法會獲得通過而放棄既定的原則底線。實際上,人大「8·31決定」已經解決特首普選制度的主要問題,第二輪政改公眾諮詢主要是解決具體的選舉程序操作性問題,不容許任何人在「8·31決定」之外尋求突破,衝擊普選底線。
「五個不變」體現法律底線和政治底線
堅持人大「8·31決定」確定的普選制度的基本框架,既是堅守依法普選的法律底線,也是堅守特首必須愛國愛港的政治底線,確保普選產生的特首人選是中央可以接受的愛國愛港人士。有人提出,要調整和修改現行選舉委員會38個界別分組及其委員分配名額和具體產生辦法,擴大選民基礎。這種說法抵觸了普選的法律底線和政治底線。
從法律底線來看,人大「8·31決定」的立法原意和精神,就是「不變」。人大「8·31決定」明確規定,「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按照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而規定。」這裡所使用的「按照」一詞,就是提委會照搬現行選委會的規定組成,不能有任何改變。人大「8·31決定」關於「按照」的規定對本地立法亦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在本地立法中需維持現行38個界別分組的劃分、委員分配名額和委員產生辦法及其選民基礎不變,否則,就有違人大「8·31決定」的立法原意和精神。
從政治底線來看,回歸以來由選舉委員會進行的特首選舉,所產生的特首人選都是愛國愛港人士。這就顯示了按照選委會組成提名委員會,對於守住特首候選人必須愛國愛港的底線具有實質意義。這也是人大決定明確規定須「按照」選委會組成提委會的基本原因。如果隨便改變提委會的組成辦法,就會留下對抗中央的人成為候選人的風險。這也就抵觸了普選的政治底線。
抵觸普選底線方案不宜討論
在香港,有些人提出的普選方案直接衝擊或間接抵觸普選底線。反對派堅持的所謂「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三軌制提名」明顯違反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而時下正在討論的「名單制提名」、「白票守尾門」、「最低投票率」方案,也有抵觸普選底線的問題。
「名單制提名」是將建制派和反對派參選人綑綁組成一張名單由提委會表決,目的不過是為了確保反對派參選人入閘成為候選人,直接抵觸特首必須愛國愛港的普選底線。「白票守尾門」是說白票過多造成特首候選人獲得的支持票無法過半數,就不能當選。這實際上是在基本法和人大有關決定的框架下,僭建了一個否決機制,對基本法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特首候選人的法定權力行使否決權,抵觸了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制定普選方案的法律底線。至於「最低投票率」主張普選投票達不到最低投票率便無效。這個方案實際上是另一種「白票守尾門」方案,不可行。顯然,這三種方案都不符合普選底線的要求,因而不宜在諮詢期間討論。
反對派兩幻想衝擊普選底線
特區政府公布第二輪政改諮詢文件後,反對派隨即聲稱將否決特區政府按照人大決定提出的政改方案。在普選問題上,反對派存在兩方面幻想:一是盡快否決特區政府提出的普選方案,就可以爭取重新啟動特首普選的政改討論;二是否決了2017年的普選方案,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就作廢了,就可以爭取2022年有「更民主」的「真普選」方案。然而,這兩個幻想直接抵觸普選底線,根本行不通。所謂「馬上重啟政改」,是對政改法定「五步曲」的否定,直接抵觸依法普選的法律底線。至於「今次否決普選今後會有『真普選』方案」,更是直接衝擊普選的法律和政治底線。
反對派必須明白:第一,如果否決政府普選方案,政改不可能馬上重啟,普選特首必須等到2022年、甚至2027年才有可能落實;第二,如果反對派否決普選方案,無論是2022年或2027年再啟動政改,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8·31」決定的政改框架都會繼續適用,絕不可能有反對派所希望的所謂「更民主」的「真普選」方案。
事實上,實現一人一票的普選特首,肯定比原地踏步好。香港市民普遍希望2017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框架下,特首普選制度還有較大的討論空間,包括提名階段「入閘」門檻如何確定?「入閘」後的參選人競選過程怎麼體現公開、公正、透明?候選人究竟是2名還是3名,或者仍寫成2至3名?候選人2至3人怎麼產生?普選階段一人一票選舉採取什麼樣的制度等等。溫和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應該積極參與第二輪政改諮詢,以理性務實的態度,給普選放行,不要做剝奪五百萬合資格選民普選行政長官權利的歷史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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