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野秋
今年我終於過了一個完整的年,從除夕到初七和家人在一起。自參加工作以來絕無僅有,新鮮至甚。
而且自嶺南開車回家,全程一千三百多公里,經粵、贛、鄂、皖四省,但鄙人的身體與車技均是一流,僅十四個小時就從春天踏進冬天,由深圳而景德鎮而銅陵而蕪湖。不過,回來聽朋友說,這樣會因超速而被重罰。我這幾天在靜靜地等着罰單。
還是老家的春節好,有煙花爆竹,有鹹魚臘肉,有磕着瓜子閒聊,聊得實在沒有實質意義,但有聊實在勝於無聊。
我們家四代同堂,一共十六口人,不大不小的家族。
現在我開始覺得,春節對於中國人的不可或缺。一個全民大流動、大遷徙的時代,人隨着大浪像沙子一樣傾瀉到四面八方,但一個七天的春節,讓這些散沙重新聚攏,又成為一個整體。七天的春節顯得太短,我相信,一定會有一個十五天的春節在不遠的將來等着我們。
春節的聚合力是神奇的,超越一切權力的約束。比如你可以發文禁放鞭炮,但民俗的巨大慣性是無法抵擋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的臨時解禁令十分明智,他們承認了鞭炮是春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簡單事實。假如剝離了這些符號化、儀式化的內容,春節就是一個空殼。我們老是擔心今天的年輕人去過洋節,卻不反思我們自己曾經親手戕害我們自己的節日。最甚的是文革,要求過「革命化的春節」,其實就是節日堅持加班,取消春節。回頭看看怎麼樣?文革畢竟東流去,春節依然款款來。
我離開深圳回老家前,參加的最後一項活動是一家媒體的「市民論壇」,討論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的利弊,我力陳應該取消禁令,其他嘉賓也有贊同。除夕見報,我看不到,回來一看報,標題赫然改成「不放鞭炮的春節一樣歡樂祥和」。我心裡罵了一句:狗屁。
任何權利都要尊重民意,否則有限的權利一定會讓位於無限的民意。
春節也是一種權利,一種屬於文化的權利。在老家過節,雖然剛剛睡着就被鞭炮炸醒,罵一句翻個身就睡着了;在深圳過了若干個春節,雖然未聞鞭炮震耳,但睡不着還是睡不着。年俗雖然有些老套,有些年俗甚至讓你覺得多此一舉,但沒有了年俗,卻讓人更加無法忍受。比如電視春晚,每年播出每年挨罵,但要是沒有春晚,你可能罵的更兇。
從明年起,我將每年在這個時間,拋棄一切,包括工作,跟家人在一起,過有聊的春節,順便行使春節這個屬於私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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