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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熾華
近日,民主黨中委、前立法會議員黃成智和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就是否支持2017年政改普選在電台有一場論戰。黃成智呼籲反對派接受政改方案,激進否決沒有出路;他希望大家多些智慧「從策略及大原則着想,先通過政改讓500萬選民實現投票權」。而梁家傑則反駁指「『8.31決定』下,港人投票權要嚟把鬼」?「袋又死唔袋又死」,堅持否決政改。黃、梁之爭,理性對張狂立見,正確和謬誤彰顯。我們由衷地高興,在關鍵時候,反對派中的有識之士仍在,務實求真仍存,因而感到香港民主普選透露一線曙光!
其一,眾所周知,民主政治只有建立在一個國家的主權和憲制下才能實現。國家沒有主權,或主權被人侵略,人民何來民主選舉?就香港而言,港英時期155年的港督和行政、立法兩局議員,哪來香港人民主選舉?惟回歸祖國,才由中央政府許諾有普選行政長官,500萬選民才破天荒第一次有投票選舉權。而民主普選又必須在憲制和法律保障下才能真正實現。以埃及普選為例,各派政治力量不依法,普選出來的總統不承認,於是教派衝突不停,廝殺血流街頭。人大常委會就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作出了「8.31決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了達至普選的原則、方法、途徑,從憲制和法律確保民主普選沿正確道路前進和實現。
其二,民主政治必須建築在理性、妥協基礎上才能實現。我們對激進反對派的張狂搖頭歎息。因為,民主的先驅和理論家都是提倡理性和妥協的。德國康德認為,「理性在感性之上」;黑格爾指出「理性是思維的高級階段」。因此,美國當代理論家卡爾.柯恩教授在《民主概論》指:「理性一直被視為是人的特徵,以區別人與低級動物」;民主普選是大家的事,但大家觀點有所不同,因此,「權衡各方爭論,從而形成政策便是妥協的過程。妥協是民主的核心」。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是綜合大多數意見的決定,梁家傑堅持否決,激進派以「佔領」、衝擊和「港獨」暴力代替理性妥協,不就與低級動物無異嗎?
其三,民主政治必須具備政治均衡的認識條件。在英、美等國,在「民主」口號下人人可參與民主選舉,但民主政治決定權和實施權卻是由少數經濟、金融寡頭和大地主、貴族所把持壟斷;或由政治投機分子、巧舌如簧騙子取得權力。有鑒於此,香港的「提名委員會」由4大界別組成,有廣泛代表性,更體現均衡參與。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符合政治均衡原則,反對毫無道理。
像黃成智這樣理性的有識之士民主黨中大有人在,民主黨2010年也曾理性地反對公、社黨「公投」玩大龍鳳。民主黨和公民黨中的有識之士應站出來,為推動香港民主政治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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