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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早前調查近300名職場人士,發現當中有86人曾遇上性騷擾問題,僅得21人有採取行動。郭兆東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打工仔遇上職場性騷擾已非新鮮事,但仍有大量企業未為員工訂立防止性騷擾措施,被擾的難以自保,被屈的更是有冤無路訴。工聯會早前聯同香港男士協會與文職及專業人員總會,調查近300名職場人士,發現當中有86人曾遇上性騷擾問題,但僅得21人有採取行動。工聯會認為,啞忍原因不外乎認為投訴沒有幫助,呼籲公司盡早設立處理「六步曲」以保障員工。
3成受訪者稱被騷擾
工聯會早前聯同香港男士協會與文職及專業人員總會,網上訪問284名職場人士,當中男性及女性分別佔102人及182人,以了解職場性騷擾情況。調查發現,284人中曾有59女及27男在工作期間遇上性騷擾,佔整體約30%,當中以含性暗示語言、與性有關的粗言穢語、不適當的身體接觸、及在辦公室公開討論性話題較常見。
超過75%選擇啞忍
調查亦發現,整體受訪者認為進行性騷擾者以同事(33%)佔最多,其次為上司(29.5%),另外客戶及服務對象(18.3%)緊隨其後。縱使面對性騷擾問題,但曾親身經歷的86名受訪者中,只有19人向公司投訴,向平機會投訴及採取法律行動各只有1人,選擇啞忍的就有65人,佔逾75%,而原因不外乎認為投訴沒有幫助,及不想令情況變壞等。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昨日表示,調查中逾80%小型企業、70%中型企業及一半大型企業,尚未為員工訂立防止性騷擾措施,情況不盡如人意。他續指,據悉有從事保險等個人服務女銷售員,上門推銷時遭遇性騷擾,亦有男職員與女同事獨處辦公室後,被投訴性騷擾卻無法申訴。他建議,個人服務推銷應避免單獨進行,否則一旦出事將百辭莫辯,另外僱主應設立性騷擾處理「六步曲」,包括接受投訴、調查、調解、裁決、處理及允許上訴,同時平機會亦應適時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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