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國際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索償逾6.3億元案,昨日於高等法院續審,雙方傳召內地法律專家,就《壹週刊》是否需要為內地傳媒大量轉載有關報道而負責作供。《壹週刊》專家認同原始出版商需承擔大部分法律責任;霸王專家證人則指,內地法院釐定賠償金額時,會包括考慮發布者是否有預計其行為導致的後果。
霸王一方重申立場,認為國內法律不能套用於本案,並反駁《壹週刊》專家證人許敬斌呈上的案例,指出法院在釐定賠償金額時,要考慮發布者以及轉載者兩者的侵權行為,而發布者需承擔主要法律責任。許認同霸王一方的說法,但強調轉載者亦需各自負上相應的責任,及承認內地沒有相關法律條文針對本案。
《壹週刊》一方則質疑霸王專家證人高俊(48歲)誇大履歷,年僅23歲便擔任內地法院的法官達5年,高回應指當中兩年半擔任法庭書記,不同意其履歷有誤,指出這是內地的慣常做法。高供稱,內地法院釐定賠償金額時,會考慮涉案文章對原告造成的損失有否「因果關係」,法院亦會考慮被告有否可預見涉案報道會在內地轉載的機會、事件的實際情況、雙方證據及嚴重程度等。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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