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單親父因患有過度活躍症的9歲兒子兩度偷竊,一怒之下以鞋抽虐打兒子腳部及臀部,早前承認兩項虐兒罪,昨日被判入獄兩星期。由於被告已還柙14天,故昨日判刑後當庭獲釋。觀塘裁判法院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強調,以武器虐兒是嚴重罪行,輕判被告完全是為了其兒子著想,若被告再犯,社署會接管其兒子,被告將會失去唯一親人。
蘇官指被告鄭歡恆(36歲)有多項不同案底,但由於只有被告能照顧受害人,因此判刑有很大困難。他明白被告自幼也被家人體罰,但不代表要將這行為一代一代傳下去,相信被告也不希望兒子將來犯同樣的錯。
辯方指被告很希望早日與兒子團聚,繼續一起生活,還柙14天對被告和兒子來說都不好受,被告一心教好兒子,並非想以兒子發洩。被告雖有其他刑事定罪記錄,但在兒子出世後已經沒有犯事。事發後,被告從心理報告更了解自己性格,明白自己衝動及欠缺耐性。
辯方又指被告已深深反省,願意改進自己的性格,學習處理情緒、行為及與兒子的相處之道。背景報告指社署有跟進及輔導兩父子,蘇官提醒被告兒子需要詳盡支援及服藥,並要求被告緊記以上警告,以及跟隨社署的監管。
鄭昨日步出法院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很掛念兒子,第一時間想與兒子飲茶食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