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積金局曾建議就強積金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引入全自動調整機制,並就有關建議諮詢公眾。積金局昨日表示,公眾諮詢結果顯示建議缺乏支持,而公眾對建議的個別元素亦持不同意見,故考慮諮詢結果後,向政府提議不推行自動調整機制。積金局會繼續沿用《條例》下的現行法定調整機制,每4年至少檢討一次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
現時僱主及僱員須按法例,各自按僱員有關入息的5%作出強制性供款,作為僱員享有的強積金權益。供款額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所限,現時月入低於7,100元的僱員毋須為自己供款(僱主仍須為僱員供款),月入超過30,000元的僱員每月的供款上限為1,500元。
按現有機制,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每4年至少檢討一次。積金局原來建議引入全自動調整機制,嚴格按照訂明的調整基準,每兩年同時釐定一次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預期可令供款水平與勞動人口收入分布更趨一致,並可提高強積金制度的運行效率。
99%回應者不支持引入機制
然而,積金局在今年3月5日結束的諮詢期,收到35,075份意見書,包括35,062份由來自公眾人士及13份來自相關界別團體。結果顯示,99%回應者均不支持建議,當中65%回應者有發表其他意見。有其他意見的回應者當中,約33%傾向沿用現行調整機制。部分回應者則認為,自動調整機制欠靈活性,未能適當地考慮所有其他相關因素,如當前社會及經濟狀況、在職人口入息分布、通脹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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