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前文談及「同性婚姻」和「Homosexuality」的中文譯法。
「Homosexuality」譯成「同性戀」實在容易誤導,因此筆者在世紀之交出版的《解析同性戀》和《透視同性戀》的書名雖然從眾說「同性戀」,但是兩書都編入《同性性愛行為探討系列》。
分別何在?「同性戀」只是戀愛,你潘國森連人家「戀愛」也要阻止嗎?
實情卻是「中年道德佬」潘國森只是討論「男男」、「女女」模仿正常一男一女「性愛行為」(Sexuality)之時的「可議之處」而已。這個可是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啊!我一不是「反對同性戀」(指男男或女女僅僅「談戀愛」),二無意「剝奪」誰的「性權」(只認為法律應盡力保障兒童不受成年人的性侵害)。
現時單以香港為例,許多青年小朋友未免「偏聽」了些,只聽信「基解」(Gay Liberation)、「同運」(Homosexual Movement)的宣傳。台灣的情況更極端,現在就隨便略談一二。
基解、同運常宣傳說,中國自古就有「同性戀」,只因基督教的教義限定一夫一妻,那是將一家的宗教觀點,強加其他人,方才形成當今「歧視同性戀」的社會風氣。
中國古代真有「基解分子」講的「同性戀」嗎?
按照他們的講法,「男同性戀者」完全「天生」不能愛女性,這跟中國古代的「男男親暱」就很不一樣了。
西漢皇帝多有男寵,如漢高祖有籍孺、惠帝有閎孺、文帝有鄧通等人、武帝有李延年等人。據史籍記載,這些劉家天子都與男寵一同「臥起」(即是一起睡覺)。既有男寵,同時又有一大隊后妃,再能生兒育女,足證他們有能力去愛女人,又怎能算是「Homosexual」(同性戀/同性愛慾)呢?按照二十、二十一世紀「基解」界的說法,他們該是「Bisexual」(雙性戀雙性愛慾)呀!
中國古代的術語,凡是兩個男人一起模仿一男一女的愛慾關係,都叫作「男風」。兩男之中,仍然幹男人的事那一方,是「好男風」、「喜男風」;模仿女人的一方,多數比較年輕和帶有女性化的美,通常是「孌童」,這才是中國古代「男同性戀」的實況。
至於今天的「女同性戀」,則古代稱為「對食」,但是「對食」的內容不止兩女,還指皇宮之中,宦官與宮女的關係。漢以後宦官多用被閹割了的男人,他們雖然身體受傷殘,但是仍有戀愛的需要。宮女則絕大多數不能得到皇帝的寵幸,只能找人「假鳳虛凰」。太監與宮女、宮女與宮女之間模仿一男一女的愛慾關係,都稱為「對食」。即是說只能算是一起生活、一起吃飯的伙伴而已。
討論今天「同性婚姻」的爭議之前,先了解一下中國古代的「男風」和「對食」,似乎頗有益而有建設也。(同性婚姻的影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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