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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光復元朗」期間襲警的IVE生趙國匡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劉友光攝
有悔意已道歉獲官接納 「街工」成員「佔」襲警開審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男生在本年3月1日參與「光復元朗」反水貨客行動期間,將膠水樽擲向執勤中的警方總督察,他於上月承認一項襲警罪,昨被判接受80小時社會服務令。屯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蘇啟昌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且顯示他有悔意,故接納以社會服務令形式處理。另外,「街工」成員楊皓然昨日亦就去年非法「佔中」期間,被指在龍和道襲警,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
涉「光復元朗」期間襲警的被告是20歲IVE學生趙國匡,昨日由家人陪同到屯門裁判法院應訊。案情指趙在3月1日參與「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活動期間,向警務總督察李碩倫投擲膠水樽,擊中李的右邊大腿,導致其大腿有觸痛。辯方早前於庭上稱,被告因為看到總督察拉扯一名女生的背包肩帶,一時情急下才向他擲水樽,並指被告已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並向李碩倫及其家人道歉。
另外,20歲中大建築系三年級生兼「街工」成員楊皓然,昨就去年非法「佔中」期間被指涉嫌掌摑、踢傷警員及扯傷警員中指致骨折,被控兩項襲警及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受襲警員作供稱,突然遭被告掌摑,故坐在其背上制服他;辯方反指因被告指責警員「溝女」,才被誣衊襲警。
「街工男」涉摑警踢人累警骨折
受襲警員張冠文供稱,去年11月30日晚上,近2,000名示威者衝擊龍和道,楊突然掌摑他左臉頰下方,故在人群中將被告拉出,並壓他在地及坐在他背上。張更指其間楊不斷掙扎,踢傷其小腿導致流血。
張表示不論掌摑的力度如何,亦應視為襲擊。辯方大律師陳偉彥反指楊因指責警員「你仲得閒溝女?」即被指控襲警。
另一名受襲警員陳文進作供時指,當日欲拿出膠索帶協助張制服被告時,其左手中指遭被告猛烈扯了一下,他形容「如果十係最痛,有八。」陳脫下手套後發現其左手中指不但有紅腫,且出現不自然地彎曲。案件今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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