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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串的「地溝油」、「黑心油」事件,令本港市民關注食油安全。 資料圖片
香港近年屢爆出問題食油風波。由「地溝油」、「黑心油」等事件,以至去年9月的台灣劣質豬油問題,不僅令全城聞油色變,更揭示本港對食油監控的漏洞。食物及衛生局和環境局早前公佈立法規管食油的諮詢文件,提出不同方法監控食油質素,有關方法是否有效?港府建議立法規管廢食油,此舉有什麼利弊呢?讓我們在下文逐一分析。 ■順德聯誼總會鄭裕彤中學教師 李浩彰
新聞背景:高永文:「劣質」難定義 無害最重要
早前台灣坑渠油輸港事件,引起市民對本港廢食油規管的關注。食物及衛生局7月7日起聯同環境局宣佈,就立法規管食用油脂及回收「廢置食用油」,諮詢公眾3個月。
當局表示,一般用作製備食物的食用油脂,包括用作烹調、煎炸的油脂,以至餐桌油或沙律油等均受到規管。但由於脂肪乳狀液如牛油及植物牛油等乳化製品,在國際都受不同標準的規管,所以建議該類油產品不受規管。
高永文承認,坊間所指的「地溝油」、「黑心油」和劣質油只是籠統的稱謂,難有科學定義,國際上也無統一檢測標準,監管當局只可檢測食用油中的有害物質作為參考,判斷有關產品是否適合供人食用。
署理環境局局長陸恭蕙說,局方建議透過發牌規管食肆及廢食油回收商,是避免廢食油重新進入食物鏈,食肆要保存12個月的食油單據,以便追查來源。
環保署助理署長黃漢明稱,廢油對食肆來說已是廢物,但因有市場價值,所以有人回收,規管可令廢油流入正當的途徑,相信對食肆影響輕微。
概念鏈接
脂肪酸與甘油的酯類化合物。食油源自動物或植物,最常用的食油有花生油、粟米油和豬油。食油必須經過加熱後,才能發揮烹煮美味食物的功能。煮食時,食油的溫度上升至攝氏170度至220度,食油內降解物的含量隨着高溫加熱的時間而增加,這些化學物質可能影響食用者的健康,惟現時尚未有確實的科學證據顯示食油內的降解物會令人類患癌。也有些報告指出,食油經多次加熱後可能會釋出少量丙烯醛,這種物質對實驗動物有毒。
此外,某些植物油如花生油可能含有天然存在的「黃曲霉毒素」,黃曲霉毒素是一種致癌物。
現行食油註冊屬自願性質
現時,食物環境衛生署的食物監察計劃負責監察食用油的質素。衛生督察會經常抽查食用油,以確保食油適宜用作烹煮用途及可供人安全食用。香港法例第一百三十二章《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訂明,任何人出售不適宜供人食用的食物均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和監禁6個月。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食物安全中心自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共抽取超過310個食油樣本做測試,全部結果屬滿意水平。
香港品質保證局於2013年推行香港食油註冊計劃,餐飲商戶、食油生產商、廢食油回收商只要提供食油的安全證明、來源地證明等文件,通過審核,可獲發註冊標誌,消費者如見到標誌,便知道食油可放心食用。食油註冊計劃旨在確認食油來源地,以便日後追查。不過,有關措施屬自願性質,商戶不一定要遵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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