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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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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辯論港大申禁令 毛孟靜要求被駁回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鍾立)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不獲港大校委會任命為副校長,有人有預謀地偷錄當日的校委會會議,更將部分校委的講話錄音上載公開,港大校委會不得不向法院申請禁制令。不過,身為陳文敏好友的多名反對派中人,仍嫌事件對港大的傷害不夠大,公民黨議員毛孟靜近日就要求立法會在昨日的全體會議辯論有關議案。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覆函指,由於事件不涉迫切重要性,故拒絕其申請。

毛孟靜在上周五的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提出動議,要求「打尖」在昨日立法會全體會議休會辯論時,討論港大校委會向法院申請禁制令和公眾知情權的關係。但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四十一(2)條,議員不得以立法會主席或全體委員會主席認為可能對案件有妨害的方式,提述尚待法庭判決的案件。最後,動議在26票反對,23票贊成下被否決。

竟稱對「公眾知情權有迫切利害關係」

不過,毛孟靜死心不息,近日去信曾鈺成,再根據《議事規則》第十六(2)條動議要求在昨日會議上討論有關問題。她在致主席函中聲稱,她對港大取得臨時禁制令一事「震驚並予以譴責」,稱會「嚴重損害新聞及資訊自由,與公眾知情權有迫切利害關係」,更稱港大應公開相關會議內容,「助公眾了解真相。」

不過,曾鈺成在覆函中指,毛孟靜提出的理據,未能令他信納辯論有關事宜符合《議事規則》所指,對公眾而言有迫切重要性,故不批准其要求,又建議毛孟靜可考慮循其他渠道,例如在相關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跟進,或申請編配辯論時段在立法會會議上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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