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黃大仙龍星選區建制派區議員蔡六乘,在2011年的區議會選舉中為尋求連任,要求非住在該選區的胞姊投票給他,胞姊提供了她的身份證號碼給蔡六乘,其後有人將她的登記住址改為鑽石山龍蟠苑,成為該選區的選民。最後胞姊在該選區的票站投了票,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她作出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胞姊昨認罪後求情稱,因不想看見弟弟要負上刑責,願一力承擔。法官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其間索取被告背景報告。
73歲女被告蔡熙君報稱家庭主婦,被控在2011年11月6日,明知無權在黃大仙龍星選區投票,卻於該選區的票站內投票。她昨由不認罪改為認罪,稱因不想看見弟弟面對刑責而一力承擔,指自己是弟妹有困難時會盡心盡力幫忙的姊姊。
案情指,有一天蔡六乘要求被告交出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好讓她能在選舉中投票給他,她答應要求,終依照指示到了龍星選區的票站投票。最終蔡六乘在該次選舉中以53票之差敗給譚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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