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施虹羽 澳門報道)澳門廉政公署日前揭發一名海關關務督察涉嫌受賄,以協助放行一名因攜帶超額現金而被海關截查的入境旅客,相關人等涉嫌觸犯《刑法典》所規定的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及行賄罪,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經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將依法對案中嫌犯採取中止執行公共職務及定期報到等強制措施。
案情指,一名活躍賭場的人,因其賭客從蓮花口岸入境澳門時攜帶超額現金而被海關扣查,於是透過另一名活躍賭場者及一名黃姓監獄警長,聯繫任職海關關務督察的陸姓嫌犯,要求協助放行被扣查的旅客,並承諾在放人後給予「茶錢」作為報酬。隨後,該陸姓嫌犯運用職權,使被海關扣查的旅客得以放行。調查期間,有人承認曾透過他人向公職人員提供不法利益,使一名因攜帶超額現金而被海關扣查的入境旅客得以放行。
案中黃姓監獄警長在廉署於3月份偵破的一宗受賄案件中,已被採取中止執行公共職務等強制措施,其與兩名活躍賭場者在本案中亦均已被宣告為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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