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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庶
否決政改方案後,莫乃光又一次與反對派綑綁在一起,反對《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莫乃光不斷轉變立場出賣選民,敢做不敢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揭露,莫乃光作為資訊科技界議員,曾經公開表態支持條例草案,現時卻「轉�恁v,要求莫乃光解釋「轉�恁v理由。莫乃光耍無賴,聲稱反對條例草案,並沒有「轉�恁v,反而是代表市民,現在有市民不滿,「要與市民站在同一陣線」。他又堅持若反對派的3項修訂不獲接受,會反對條例草案。怪不得資訊科技界的選民憤憤不平,說莫乃光漠視選民承諾,朝三暮四,推卸責任,「賴得一清二光」,應改名做「莫賴光」。
莫乃光是資訊科技界的功能組別代表,應該代表業界發聲,支持通過草案,維護業界利益,有什麼理由代表那些「鍵盤戰士」,反對保護知識產權和創作權,鼓吹抄襲、侵權有理?莫乃光「忽然」代表反對草案、視侵權有理的網民,等同宣佈背叛資訊科技界。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重點,是保護版權,保護知識創作、科技創作。一項科學技術的發明,一項作品的誕生,個人要持之以�琲漣V力,企業要花許多資源,才能達至。允許侵權行為,大量財富被盜取,弄得誰也不願意去搞科學創新和文化藝術創作,香港的創意工業和科技創新就搞不起來。
發達國家、世界潮流都尊重知識產權,立法保障專利權,保障原創者的努力和成果。莫乃光反對香港跟隨國際慣例通過保護版權的法律,任由「抄、抄、抄」發財,還說抄襲有權,盜竊有理,怪不得香港的創意創新徘徊不前,科技創新人才都流失到新加坡和其他地區。香港政壇充斥�荂u莫賴光」式人物,一時宣稱代表科技界,下一秒又宣稱自己代表專門抄襲的網民,首鼠兩端,平時道貌岸然,大聲疾呼支持保護版權,到關鍵時刻,被激進派恐嚇一下,立即骨頭軟轉變立場,向自己的業界插一刀,認為應該保障侵犯版權的人,根本就是代表偷版權的「大賊」。
莫乃光不惜違背業界利益,反對通過草案,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因為沒有法律的約束,某些組織就可肆無忌憚地利用網絡,散播激進言論,向青少年洗腦。當到選舉的時候,這些網頁更立即搖身一變,成為了反中亂港的宣傳機器,大打「鍵盤戰爭」,為反對派候選人服務,抹黑建制派候選人。莫乃光已經成為「鍵盤戰士」的代言人,講一套,做一套,資訊科技界的選民應該看清他的真面目,將來一定要用選票懲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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