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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漁護署今年派員「放蛇」,揭發兩間上環海味店高價出售以瀕危的墨西哥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魚鰾製成的「花膠王」金錢�陛C兩間海味店的東主昨承認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兩人共被判罰款11萬。為本港首宗非法售賣瀕危石首魚花膠而被檢控個案,案中檢獲的14塊花膠共重約2.5公斤,價值超過55萬。
石首魚因為供應東南亞市場而面臨絕種,並早於1977年在《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中,被列為瀕危物種。
案情指漁護署今年5月21日派員喬裝顧客,到上環的國泰海產欲購買「金錢�陛v,對方開價一套4隻的「金錢�陛v售價25萬;漁護署職員表明身份後在該店搜出11隻、總值42.5萬元的石首魚花膠。同日,漁護署職員以同樣手法,到裕興海產貿易檢獲3隻總值13萬的「金錢�陛v。
被告國泰海產公司東主高振升(57歲)及裕興海產貿易的東主李銳釗(60歲),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3項傳票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但考慮到兩人初犯,故只判罰款;更�茖滮H要小心經營生意,因其餘的海味或亦受到保護,而涉案花膠則被法庭充公。
求情稱無嚴查致誤墮法網
代表高振升的律師求情時指,高已經營海味店20年,由相熟的批發商推薦以29萬購入該批市值42.5萬元的石首魚花膠,故未有特別檢查而誤墮法網,但自知責無旁貸;承諾會轉用行內信譽良好批發商。辯方續指,未有證據顯示石首魚花膠有特別功效以致可牟取暴利,望法庭輕判。裁判官質疑被告在行內有多年經驗,有能力分辨平價及貴價花膠,但仍接納辯方的求情,判被告罰款8萬。
而裕興及李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裕興早前以售賣魚翅為主,但因生意難做,故近年引入其他海味,並在店內放置由「行船」的李父十多年前留下的「家傳之寶」金錢�飢@展示,更稱「無諗過咁容易賣得出」。裁判官遂判海味店及東主共罰款3萬。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鄧敏琳昨在庭外指,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最高罰為500萬元及監禁兩年,質疑是次判罰未夠阻嚇力。她亦擔心香港或淪為瀕危物種的「走私集散地」。他們亦在今年2月、4月及9月自行「放蛇」,發現市面上仍有石首魚花膠出售,望漁護署加強巡查海味店,以杜絕同類案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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