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臻
兩名生果日報記者追訪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時,被警方以涉嫌遊蕩罪帶署扣查個半鐘後獲釋,教育局指,「吳克儉近日數次被陌生人及車輛跟蹤,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遂於日前報案。局長從不知有關陌生人的背景及來意,對方亦從沒有表明身份,基於合理懷疑及保安需要,局方尋求警方協助是穩妥的做法。」今次事件大家不驚訝,出動狗仔隊追訪人已成常態,只奇怪明明是有人被騷擾報警,騷擾人者何以用「遊蕩罪」帶走?不用威脅別人人身安全,侵犯私隱罪呢?若是香港沒有保護市民不受騷擾的法例,那是否不合時宜?
另一令人側目的是,該報總編輯對受騷擾人報警求助視為「耗用警力試圖阻礙新聞工作,對此予以譴責」,還要「研究是否向投訴警察課投訴」。這樣的邏輯思維令人滴汗,難怪該集團記者的採訪手法要如此出位。作為香港市民遇事報警求助是基本權利,為何官員不可以,他們私隱度相對減少,不等於完全沒有。跟蹤者亦從來沒有表明身份,何以說他是阻礙新聞工作?
如果你認為某人行為隨時影響到公眾利益,記者需要追訪和監察,那你們是否應該高明些,在不會被發現的情況下追蹤才得到「真相」,而不是如影隨形追蹤人,擺明是騷擾人,局長若感到困擾,人身安全受威脅,報警是正常。警方在記者出示證件後仍將其帶署備案也無不可,講真,現時製造記者證也不見得嚴格。除了紙媒外,還有許多網絡媒體,「記者」多多,良莠不齊。
近年已淪為只為某種立場媒體發聲的香港記者協會,又幫口指摘警方截查做法無理,完全無視記者使用惡劣的採訪手法,罔顧別人的私隱、人權的行為是有問題的。記得前兩年有藝人在家中的私秘生活也被偷拍,有藝人在私人時間唱K被人強行踢門衝入來,不問由來一輪狂拍後溜走,就不見記協出來講話,糾正一下不正之風。這樣不公正的組織又有何公信力!慶幸沒有入會。難怪香港新聞界的專業地位沉淪,記者質素每況愈下,因為大家已不在乎從業員的專業操守,有沒有新聞道德。
現在有些媒體聘請記者不重視你是否讀新聞系出身,受過專業訓練,文章寫得好與否,要的是你夠狠夠蠱惑,會開車會攝影就夠。要命的是目前奉行一句「有圖、有片有真相」,沒錯,好的新聞圖片,是一張勝千言萬字,但要由很有專業操守人士做,否則易出現斷章取義根本不算真相。現時就出現不少隱藏前因後理的片,或「加工後」的圖,這怎可說有圖、有片一定有真相呢?看圖作文,想當然的故事式報道滿天飛。
沒錯,高官、名人、藝人作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備受關注,被曝露於陽光下沒問題,但是否應該全天候二十四小時被監視?完全沒有私隱度?所謂公眾知情權,基於人類的好奇,什麼東西也有人會好奇想知的,但你就是否有必要人在公眾面前赤裸裸呢?傳媒人是否自己應有一把尺,做事有分寸?
以前的新聞記者被封「無冕皇帝」,代表他們的權利和地位有分量,受到尊重,做有公義的新聞,今時今日有的記者被人視為「爛仔」、「惡爺」,別人是「買你怕」,不是尊重。因為你們濫用新聞自由、採訪自由權利,無視新聞記者的操守,自毀專業形象。你自以為不擇手段揭「真相」是為公義、為社會好,但可知你亦在破壞社會的道德標準,一個社會淪落到只講目的,完全不講道德的話,會是病態的殘障社會,那你做的所謂正義也變得毫無意義。「無冕皇帝」與無賴,你想做哪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