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商業電台首席智囊陳志雲於2009年任職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時,與經理人叢培崑串謀收取11.2萬元利益案,原審法官早前裁定兩人罪成,分別判罰8.4萬元及2.8萬元。律政司發言人昨日表示,在考慮所有因素後,決定不就法庭對兩名被告人的判刑申請覆核。而為免影響任何被告人可能或已提出的上訴,故不對案件作出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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