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馮健文)消費者委員會昨日發表首份可持續消費研究,發現香港消費者出現知行不一,捨難取易情況,即對可持續消費擁高度認知,並願意為此付出額外費用,惟一旦行為改變令原有生活不便,需要作較多調節甚至犧牲,便會表現猶豫,難以付諸行動。消委會促請市民、政府、商界及消委會本身通力合作,加強教育及採取各方面措施,令本港可持續消費的發展再邁進一大步。
消委會於去年8月進行電話調查,訪問1,000名市民,並據結果首次制定一套可持續消費指數。消委會主席黃玉山昨日在記者會上公佈調查結果時指出,指數包含認知、行為及意願3項,以100分為滿分,港人在前兩項分別取得74分及69分的較佳平均分數,但意願一項僅得65分,當中願意購買可持續消費產品的分項,更只得48分。
知要保護環境 怕煩不願實踐
他解釋,調查顯示港人對可持續消費具高度認知,76%知道為下一代設想;75%了解要保護環境;64%認為社會需善用資源。港人也表示,願意選擇購買可持續消費產品,如節能電器,或進行一些容易實踐的行為,如不在房間時關燈、儲夠衣服才開動洗衣機及自備購物袋等。
不過他亦指出,一些會帶來不便行為,如減少使用冷氣機、珍惜用水、對廢物進行分類及回收等,實踐率即較低。當需要增加花費時,消費者態度也會有轉變,25%受訪者不願意為可持續產品付出較高費用,而較年輕消費者和學生雖聲稱願意付出額外金錢購買,但卻沒有付諸實行。他表示,調查顯示消費者知行不一,在理念上同意可持續消費的重要性,但在行動時卻存在較大差距,且出現捨難取易情況。
黃玉山又透露,以年齡計算,15歲至24歲所屬的最年輕組別最關注消費行為對環境的影響,最年長的55歲至64歲組別對相關議題的關注度則最低。經濟能力方面,收入愈高組別、教育程度愈高、有供養子女家庭,均傾向購買如節能電器等可持續產品。
消委倡政策推動經濟誘因
對於如何令可持續消費有更大發展,黃玉山提出,政府、商界、消費者及消委會應各司其職,以行動互相支援合作,如政府善用政策推動經濟誘因、提供例如廢物收集和循環再用等基建設施,作跨部門合作協調政策等。商界應明白消費者需求,設計、引進和推廣更多可持續消費產品。消費者宜主動認識消費對環境帶來的影響,並克服較難改變的行為。消委會亦會進行產品測試等工作,教育消費者改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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