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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6年前非禮甥女 姨丈:工作忙邊得閒

2016-08-25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姨丈涉嫌於26年前,藉抱起當時年僅4歲姨甥女時,多次伸手撫摸其下體。姨甥女直至兩年前閱讀類似非禮的新聞報道後,才鼓起勇氣報警。涉案六旬姨丈昨在區域法院否認6項非禮罪名受審。法官沈小民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選擇出庭自辯,反指姨甥女「講大話」。

現年63歲的被告指目前任職地盤工人,1989年和前妻兩子由內地來港定居,女事主X是他前妻的姨甥女,他和第二任妻子育有一雙子女。1996年他和前妻移民美國,但前妻知道他有婚外情,被告在1997年初為了現任妻子返港。

被告辯稱他有時會抱X、但絕對沒有非禮過她,如果X指他有70次、80次非禮她,為何不報警?稱實在很難想像。

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指間中會抱X,「我唔鍾意佢,我都唔會抱佢。」他又否認X的一切非禮指控,反指X「講大話」。

被告表示他要供養兩個家庭,所以搏命工作不停加班賺錢,日夜顛倒,晚7至翌晨7時才下班,早上下班進食後便睡至傍晚6點起床,晚飯之後便上班,一星期做足7日,根本不可能有時間像X所說在下午時間非禮她。

事主母無報警 稱交天主去搞

女事主母親昨晨出庭供稱,1998年某日,女兒在觀看電視節目《警訊》時,內容提及有父親侵犯親女的事件,當時情緒突失控大喊大叫,她追問下女兒說「我俾姨丈非禮」,但她沒有報警,稱自己「鄉下女人乜都唔識」,「我信天主三十多年、天主好公正的,我乜都交畀天主去搞,我唔使去搞。」控辯雙方昨證供完結,今日進行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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