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文匯園 > 正文

古典瞬間:「作家」如何成了貶義詞

2016-08-30

龔敏迪

偶然見有個叫《原來是這樣》的節目說,「作家」一詞在古代是貶義詞。根據之一是《晉書.食貨志》說:「桓帝不能作家,曾無積蓄。」這個「作家」明顯不是那個「作家」。晉習鑿齒《襄陽記》說諸葛亮:「嘗自校簿書,(楊)顒直入諫曰:『為治有體,上下不可相侵,請為明公以作家譬之。』」二者說的都是指日常居家生活,和《警世通言.桂員外途窮懺悔》說的:「他自不會作家,把個大家事費盡了,卻來這裡打秋風!」一樣。「不能作家」,是不會過日子的意思;而楊顒的比方是說諸葛亮管得太多了,日常居家,家長尚且不能什麼都自己去做。

說「作家」一詞在古代是貶義詞的根據之二是,《太平廣記》載:「唐宰相王璵好與人作碑誌,有送潤毫(酬金)者,誤叩右丞王維門,維曰:『大作家在那邊。』」二王是鄰居,王璵多為別人寫墓誌碑文。那時候寫墓誌很能掙錢,尤其是名人、高官的手筆,所以求他寫墓誌的趨之若鶩。論名氣王維不下於王璵,但他不屑於王璵那樣的為掙兩錢而作「諛墓」文,所以很看不起王璵。不過「大作」,似乎是相對於工匠的「小作」而言的。《逸周書》說:「汝無以小謀敗大作。」 孔晁註釋說:「大作,大事也。」孔穎達也說:「大作,謂興作大事也。」當時很多人正是以墓誌為大事的。所以「大作家」不是指幫人辦大事的人家,所以他才指示說:「在那邊。」當時還沒有稱文人為作家的。

作,有創作、勞作之別。東漢的王充說:「《五經》之興,可謂作矣。太史公《書》、劉子政《序》、班叔皮《傳》,可謂述矣。」他說的是,司馬遷的《史記》、劉向的《新序》、班彪的《史記後傳》,都不是「作」,只是「述」。連孔子都說自己是「信而好古,述而不作。」王充解釋說:「造端更為,前始未有,若倉頡作書,奚仲作車是也。《易》言伏羲作八卦,前是未有八卦,伏羲造之,故曰作也。」前所未有的發明創造,像倉頡作書,伏羲作卦那樣,才是「作」。沒有原創,只是把前人傳下來的東西經過整理來說事,只是「述」,不得為「作」。《資治通鑒》說戰國時,「魏安厘王問天下之高士於子順,子順曰:『世無其人也;抑可以為次,其魯仲連乎!』。王曰:『魯仲連強作之者,非體自然也。』子順曰:『人皆作之。作之不止,乃成君子;作之不變,習與體成。』」魯仲連在安厘王眼中是獨特而不可理解的人,而子順卻說誰都想有個性,但只有在德行上堅持不懈的人才能成與眾不同的君子,而魯仲連的特立獨行已經習慣成自然。

按照今天的說法,王充的《論衡》無疑是一部出色的作品,但他自己卻說:「今《論衡》就世俗之書,訂其真偽,辯其實虛,非造始更為,無本於前也。」因為不是造始更為,所以不敢稱作,也不敢稱述,只是編者而已。他繼續說:「儒生就先師之說,詰而難之;文吏就獄之事,覆而考之,謂《論衡》為作,儒生、文吏謂作乎?」硬要把自己的《論衡》稱為作,豈不是儒生、文吏都想稱自己是作了嗎?「作者」、「作家」之稱,談何容易!

禪宗以大有機用者為作家,《碧巖錄》中有「趙州是作家」、「作家宗師」。比如他們有棒喝之法,參不透真諦者往往要挨師傅的棒打,可是《景德傳燈錄.普岸禪師》的故事,平常都是師傅打參拜者,這回卻是「僧卻打師一拄杖。師曰:『作家!』」 禪師挨了打,居然反而稱參拜者為「作家」,是因為對方已經參破佛性遍在的真諦,而且表達的方式出人意外。普岸禪師多處談到作家,有個叫義玄的禪師來訪,普岸禪師問他:「近離甚處?」聽說是從江西黃檗來。他就說:「情知你見作家來。」義玄禪師回答:「特來禮拜和尚。」普岸禪師也不客氣,說:「已相見了也。」彼此彼此,心照不宣。蘇東坡在《水六法像贊》中說:「是真作家,當獅子吼。」沒有一點振聾發聵的功力,是難以稱真作家的。

如今,「作家」一詞已經不同於古代,但凡發表過一些文章的人,往往被冠之「作家」的頭銜,謙虛一點的也為「作者」,這也無需苛責。但個性化的思想與藝術的堅持與突破,仍然是一個優秀作家的追求,只是寫些花拳繡腿的東西糊弄人,或者寫些老生常談的文字度日,既無思想,又不傳播什麼知識,還要稱「作家」,那麼「作家」恐怕就真的要成為貶義詞了。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