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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家統一 全面切實執行

2016-11-08
■梁振英(左二)昨與特區官員見記者,強調中央有必要主動釋法。 中新社■梁振英(左二)昨與特區官員見記者,強調中央有必要主動釋法。 中新社

特首:港人有責護國安 立會議員須擁護基本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徹底解決宣誓風波。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支持釋法,並表示會全面切實執行。他強調,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全港市民有責任維護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及民族尊嚴,而中央認為事件涉及國家統一、領土完整,有必要主動及時釋法。他深信大眾會認同立法會議員有責任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並貫徹執行「一國兩制」下的憲制安排和規定。

梁振英昨日聯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舉行記者會。他批評,包括梁頌恆和游蕙禎在內等立法會當選議員,在就職宣誓過程中故意違反宣誓的程序和誓詞的規定,甚至作出侮辱國家和民族的言行,宣揚「港獨」主張,在香港以至全國引起了極大憤慨,「特區政府認為,他們的行為嚴重衝擊法治,破壞『一國兩制』,造成極大的衝擊和極壞的影響。」

他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對香港基本法條文進行解釋,是香港特區憲制和法律制度的重要部分,是次釋法清楚說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含意和違反該條文的後果,亦明確了指定公職人員的宣誓要求,「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依法宣誓就職,必須在宣誓中真誠莊嚴地承諾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是符合法律和憲制性要求的必要之舉,也是參選或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

信市民皆認同憲制安排

梁振英強調,特區政府和社會大眾對任何刻意違反規定、蔑視依法宣誓程序,甚或借機侮辱國家民族、鼓吹分裂國家和主權的行為,都必須遏止,嚴正依法處理,「我和特區政府對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昨)日通過的《解釋》表示支持。我作為特區的首長,有責任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執行基本法,我和特區政府將全面切實執行。」

他強調,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全體香港市民有責任維護國家的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以及民族的尊嚴和利益,深信社會大眾都會認同每個特區立法機關的議員,都有責任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且貫徹執行「一國兩制」下的憲制安排和規定。

涉主權需主動及時釋法

被問及是次宣誓風波最後導致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行使釋法權,梁振英指,香港回歸差不多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只有5次行使釋法權,說明人大行使權力時十分慎重,非到有必要釋法時不會釋法,「香港社會在過去那4次釋法當中,亦有一部分人表達了他們的一些顧慮,這個中央政府也是充分了解的......在這個(釋法)過程當中,特區政府,包括我本人,跟中央是有充分溝通。我亦將我們的意見,包括香港社會的意見,有充分向中央反映。但中央認為這件是重大事情,涉及國家的統一、領土完整和主權問題,因此他們認為很需要主動並及時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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