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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游梁已失候任議員資格

2016-11-08

饒戈平教授昨日還就釋法的具體法律問題做出解讀。他認為,「青症雙邪」游梁二人的宣誓無論是從內容還是形式,都嚴重違反了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是無效宣誓,而且這種行為屬於拒絕宣誓,所以從兩人在宣誓那一刻起開始已經喪失了候任議員資格,不得擔任公職,不得行使相應職權,不得享受相應的待遇。

這位專家還認為,釋法講到宣誓無效後不得再安排宣誓。因為游梁二人的行為已經明確表達抵觸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表達出不願意效忠和維護,那麼他們也不再具備重新宣誓條件。

若劉小麗被入稟 釋法納裁定依據

至於劉小麗的宣誓行為,饒戈平認為,如果有人對其宣誓的有效性提出質疑,有關部門需要作出複議和重新裁定,裁定是否有效,而裁定的依據除了基本法條例還要包括此次人大釋法。「如果法院沒有判決,而已經公佈的人大釋法在即日已經有發生效力,那麼法院裁決沒有理由把人大釋法排除在外。」 ■記者 馬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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