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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樓盤廣告誤導罰廿萬

2016-11-2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梁悅琴)大埔白石角豪宅「海鑽.天賦海灣」賣方尚賢有限公司涉嫌違例,三年前在報章刊登失實售樓廣告,尚賢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4項「安排發佈載有虛假具誤導性資料廣告」罪名,被罰款20萬元。裁判官強調,買樓是不少市民其中一項最重要投資,絕不可縱容有人作出虛假誤導宣傳作為促銷。

無履行折實價 官指不能縱容

涉事樓盤賣家尚賢有限公司昨稱,尊重法庭裁決,承認處理相關廣告時尚有可改善之處,但重申從沒有蓄意誤導公眾,並已在涉案廣告出現問題後即時跟進及改善,務求為公眾提供清晰詳盡的資訊。

「海鑽.天賦海灣」2013年9月27日於本港4份中文報章刊登廣告,稱「首批50伙 折實價14,563」,但案情指,該批50伙無一個單位是以折實價售出。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於判罰時指,此樓盤宣傳範圍廣泛,「scale(規模)大過好多人想像,唔係貼張紙鶻茪U話有樓賣」,其傳銷明顯是商業計算,不可辯解為「一時之失」。

練官慨嘆香港樓價高企,小市民腳踏實地工作,仍難以負擔樓價,而買樓是許多市民其中一項最重要投資,雖然法庭接納案情不算嚴重,卻不能排除有小市民受廣告吸引去睇樓,甚至買下單位,強調「唔可以縱容發展商(作虛假和誤導宣傳)」,「社會大眾亦唔能夠容忍呢種傳銷手法」。

辯方求情時強調,被告公司絕非蓄意欺騙大眾,被告於廣告發佈前,已發新聞稿解釋「折實價14,563」如何計算,並於事發後10月1日修訂廣告,於底下加上附註和打星號解釋,而銷監局亦接受,可見被告曾努力透過傳媒解釋,而其樓盤於10月4日才正式發售。

律師指,案件發生於新法例執行半年後,明白到不能以未立法作為辯解理由,但重申只是一時不察違規。

本月初案件首次在法院提訊時,尚賢率先承認11項「沒有在售樓說明書列出規定資料」罪,即沒有列明樓宇的窗台物料、冷氣機尺寸等資料,遭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判處罰款22萬元。練官當日已指出,對於很多人來說,買樓是人生最大的投資,因此法例需要保障消費者能夠清楚了解樓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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