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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觀點】三權循憲制 平衡防霸道

2016-12-01

「三權分立」在今次法院審理「青症雙邪」的宣誓風波中被反對派講到「口都臭」,部分市民在他們的危言聳聽下似乎也覺得三權「絕對分立」,法院「無權」過問立法會「任何事務」,若法院審理有關問題,香港就必然「好大鑊」。事實上,這些都只是空泛的陳述,背後並無任何理據。

如果真的有反對派所謂的「絕對的三權分立」,令法院無權過問立法會的事務,那麼立法會又憑什麼過問行政機關的事務?又憑什麼認為當行政機關出現問題時,可以將事件訴諸法律呢?

由此可見,香港的三權確有其各司其職的範疇,但「絕對的三權分立」從不存在,而權力分立之餘,同樣重要的是互相制衡,才能確保社會各方面都能維持穩定,不會有特定一方可以橫行霸道。是次判詞亦反映出,法院對有人借「絕對的三權分立」之名,去干預法院的司法權感到不耐煩。說到這裡,到底是誰破壞「三權分立」?

是次「青症雙邪」辱國播「獨」的宣誓,明顯不符香港基本法宣誓效忠香港、擁護香港基本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因此採取法律行動,司法機構受理有關案件,正正就是權力之間的平衡。

回到問題的根本,法院審理宣誓真的破壞「三權分立」了嗎?正如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所言,大家聽所謂「法律界人士」說話時,最好看看法例,再以平常人的思維去想一想,到底有無道理。說到底,各循憲制安排,才是真諦。 ■記者 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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