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紅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新活力青年智庫總監
日前教協辦了一場特首選舉論壇,期間有人提及「白色恐怖」,林鄭月娥深有同感,因為近日發生在林鄭及其支持者身上的網絡欺凌事件令人寒心和憤慨。她指護苗基金創辦人、金像影后蕭芳芳因拍片支持自己選特首,被激進網民窮追猛打和惡毒侮辱。 讓人震驚的是,出席論壇的曾俊華竟然稱,「網上留言不是白色恐怖」,更指「很多時是真心回應」,應該受到「尊重」。曾俊華「尊重」網絡欺凌,就是絲毫不敬畏法律,不敬畏道德。如此喪失做人及做特首候選人的底線,難道可以擔任特首職務嗎?
在曾俊華「尊重」網絡欺凌的「鼓勵」下,針對林鄭及其支持者的人身攻擊開始變本加厲。社會各界批評,曾俊華將網絡欺凌說成「真心表達意見」,應該受到「尊重」,是將網上欺凌「合理化」,更成為了年輕人的壞榜樣,令他們以為「網上欺凌」是正確的行為,「有樣學樣」,日後再要糾正將會十分困難。
將網上欺凌「合理化」
曾俊華混淆視聽指「網上留言不是白色恐怖」,但正如立法會議員、執業律師何君堯指出,部分激進網民「隱身」對非同道中人肆意惡毒攻擊,言詞粗鄙甚至帶有恐嚇性,圖令對方滅聲才罷休。這種攻擊手段,已非「白色恐怖」,而是「黑色恐怖」,遠超出言論自由的地步。
可悲的是,曾俊華其後在facebook上載短片,「教人」如何面對網上留言,他在片中讀出網民對他的批評,例如指他「藐嘴藐舌、戚眉戚眼、囂張浮誇,自認有為」,他即席「扮嬲」,「曾.心mean」地反問「係咪我謘H」曾俊華以這種虛偽的幽默「扮嬲」,把網民對他遠未涉及網絡欺凌的批評,與「芳婆婆你早死早荂v等網絡欺凌混為一談,完全是混淆視聽。
曾俊華還扮法盲,在facebook表示互聯網是暢所欲言的地方,網民毋須玩弄語言偽術,可真心表達意見及交流云云。但是,網絡世界不是法外之地,網上的言行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通過網絡起底、中傷、辱罵或散播謠言,造成他人在名譽上及物質上的損失,這種網絡欺凌與現實犯罪並無差別,會觸犯《刑事罪行條例》。干擾、恐嚇候選人的言行,屬舞弊行為,亦會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網絡欺凌林鄭及其支持者既違背民主自由精神,更逾越法律底線,是法治社會所不能接受的。
喪失做特首候選人的底線
曾俊華作為特首候選人之一,不從捍衛香港尊重法治和民主的核心價值出發,譴責針對競選對手的網絡欺凌言行,反而美化為「真心回應」、「表達意見」,更稱應受「尊重」,曾俊華究竟想傳遞什麼信息?難道為了討好反對派選委、激進網民,就連最基本的社會道德、法治觀念也不顧了嗎?為了打倒對手,就任由激進網民無法無天嗎?
專欄作家屈穎妍指出:「原來,一個人為了討好選民,可以如此不顧道德地吹捧恐怖分子......原來,白色恐怖,都不及這種無底線特首候選人恐怖。」的確,做人如果沒有底線,是很可怕的;做特首候選人如果沒有底線,是更加可怕的。曾俊華為了討好反對派選委、激進網民,就連最基本的社會道德、法治觀念也不顧,為了勝出對手,任由激進網民無法無天、胡作非為,如此喪失做人及做特首候選人的底線,難道可以擔任特首職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