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仲①曰:「都, 城過百雉②,國之害也。先王③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④;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⑤,非制也,君將不堪⑥。」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⑦?」對曰:「姜氏何厭⑧之有?不如早為之所⑨,無使滋蔓⑩!蔓,難圖11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12,子姑13待之。」 (下回待續)
註釋
① 祭仲:鄭國大夫,字足,也稱祭足或祭仲足。祭音債。
② 雉:古代城牆長三丈、高一丈為一雉。按當時制度規定,侯、伯的城方五里,每面城牆為三百雉;侯、伯下面所屬的都城,大的不能超過國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能超過它的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過它的九分之一。下文即言此事。雉音自。
③ 先王:指諸侯國始封之君。
④ 參國之一:參,同三。國,這裡指國都。國都的三分之一。
⑤ 不度:不合乎法度規定。
⑥ 不堪:受不了。
⑦ 焉辟害:焉,哪裡、怎麼。辟,通避。焉音煙。
⑧ 厭:通饜,滿足。饜字作「滿足」解,有平去二讀,此文陸德明《經典釋文》讀平聲。
⑨ 早為之所:及早為他安排處所。
⑩ 滋蔓:滋長蔓延,這裡指發展勢力。下文「蔓」指蔓草。
11 圖:設法對付。
12 自斃:斃,跌跤,代指失敗。自取滅亡。
13 子姑:子,你,對祭仲的尊稱。姑,姑且。
書籍簡介︰精選中國歷代文學約六十課,上自先秦,下迄晚清,皆為古典文學寶庫中的不朽偉作。所收錄的各體文章都依時代排列,並按程度深淺,分為初、中、高三冊。每篇均按正文、作者、題解及註釋四類編寫,讀者在理解古文的要旨之餘,又能領略名篇的時代背景及文學地位。■資料提供︰商務印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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