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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立會傷保安 「雙邪」終被捕

2017-04-27
■梁游在中區警署辦理保釋手續後離開。鄧偉明  攝■梁游在中區警署辦理保釋手續後離開。鄧偉明 攝

涉非法集結警上門拉人 罪成可囚5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鄧偉明、杜法祖)「青症雙邪」游蕙禎及梁頌恆因辱國言行被取消就任議員資格,去年11月2日游梁二人帶同多名助理及義工硬闖立法會會議廳,導致6名保安人員受傷。警方昨晨以涉嫌「非法集結」罪名,拘捕游梁二人及兩名助理、1名義工,5人本周五(28日)在東區法院提堂。一經定罪,各人最高可被判監5年。警方稱不排除稍後會拘捕更多涉案者。

根據《公安條例》第十八條「非法集結」,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發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即屬非法集結;集結人士如作出上述行為,即使其原來的集結屬合法,亦無關重要。

「青年新政」昨在其facebook專頁發表聲明,證實梁頌恆、游蕙禎,以及數名前助理及義工,已分別被警察上門或預約拘捕,控以涉嫌在立法會大樓內非法集結。

率助理義工硬闖 6保安受傷

游蕙禎、梁頌恆去年10月12日在立法會宣誓就職時的辱國言行,引起全球華人聲討,兩人其後被判定宣誓無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業已禁止游梁進入會議廳。但兩人於11月2日連同助理、義工等在立法會門外繼續集結及衝擊立法會,導致6名保安員受傷需要送院。

梁君彥指示報警處理,會議亦需暫停。當時梁君彥已質疑游梁兩人涉嫌違反多條法例,促請警方嚴肅處理。警方重案組探員事後到立法會調查,經5個多月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昨決定採取拘捕行動。

昨晨約7時許,警方重案組人員首先掩至游蕙禎位於灣仔的住所將她拘捕,其後再於同一大廈的天台拘捕梁頌恆,兩人同被帶回中區警署扣查。及至早上10時半左右,屬於游梁的一名姓楊前議員助理,亦被探員以黑布袋蒙頭押回中區警署。稍後同屬游梁的另一名前議員助理,以及一名義工,亦先後被探員上門拘捕及預約到中區警署拘捕。

游梁二人被扣留近8小時後,下午3時許,各獲准以3,000元保釋,離開中區警署。

邪恆講明「認罪可能性好低」

游蕙禎保釋後聲稱,當日她與梁頌恆是以立法會議員身份進入立法會,不應受到阻攔,進入立法會會議廳是議員理所當然的義務和權力,受《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而當時法庭亦未有發出相關禁制令,她認為今次拘控與當日事件是風馬牛不相及。

梁頌恆則稱,今次被控「非法集結」罪及另一項屬交替控罪的「企圖強行進入」罪,本周五提堂時「認罪可能性好低」,應訊後才再研究如何部署,包括會否眾籌等。

由於游梁兩人早前在司法覆核案敗訴,需繳付律政司五分之四訟費。被問到今次官司會否進一步加重財政負擔,梁頌恆昨承認有一定壓力。

據悉,游梁被取消議員資格的終極上訴案,到8月25日終院才會開庭處理是否批出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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