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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獎券基金補助 社署「龜速」拖7年半

2017-04-27
■慈善機構的義工街頭落力賣旗。 資料圖片■慈善機構的義工街頭落力賣旗。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立法會於1965年通過決議成立獎券基金,以補助、貸款及墊款方式,資助香港社會福利服務發展。不過,審計報告發現,獎券基金處理申請時間超出目標時限,拖延最嚴重的個案,由原應於9個月內完成處理及審批,拖至長達7.5年後才批出款項。

審計報告指出,於2011年4月至2016年9月的5年半期間,社署審批了1,251宗大額補助金申請及1,087宗小額補助金申請,當中約20%,即236宗大額申請及245宗小額申請的處理時間,分別超出9個月及4個月的目標時限,其中82宗大額和30宗小額申請,社署分別需時2年至7.5年及1年至3.6年才完成處理。

報告舉例指出,社署於2004年10月向財庫局申請批出涉及3,570萬元的獎券基金補助金,以支持一個私人發展項目提供120個安老服務名額和其他服務,竟在7.5年後,即2012年5月才獲批建造工程,但項目早已於2011年7月完成。

審計署促增非公營機構援助

審計署又認為,政府須加強對非政府機構的援助。報告指出,立法會財委會於2014年批准從政府收入轉撥100億元至獎券基金,以推行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共有43間非政府機構參加計劃,並提交了63份初步建議,擬提供1.7萬個服務名額,但至2016年11月,只有1個可提供100個服務名額的項目已經完成,另有11個可提供3,609個服務名額的項目,則處於不同推行階段,該12個項目共獲批2.27億元獎券基金補助金,只佔估計補助金總額200億元的1%。

報告又批評獎券基金久未完成的項目及項目賬目結算需時。截至去年9月,共有1,198個獎券基金資助項目正在進行中,其中5個在獲批撥款後5年至8年仍未展開任何工程,16個在獲批撥款後5年至7年仍未完成工程;雖然有259個在獲批撥款後5年至25年完成工程,但其賬目仍未結算,亦未交付社署審核,仍未撥付的核准承擔款項總額達6.9億元。

有諮委會委員未報利益衝突

另外,報告指部分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並沒有申報潛在利益衝突;部分身兼非政府機構受薪行政人員的諮詢委員會委員,更出席涉及討論相關項目的會議。

審計署建議社署應加強措施,以期按目標時限處理補助金申請,確保獎券基金資助項目不會在未獲批撥款情況下展開,及與申請機構及相關決策局或部門作出協調,令特別計劃下的項目得以盡早推行,也應確保獎券基金資助項目適時展開,適時結算賬目。

報告又建議社署應定期提醒諮詢委員會委員須就會議討論的議程項目,全面申報任何潛在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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