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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辦Hea查唔知寮屋「增高」170%

2017-04-27
■審計報告批評寮管處辦事不力,未能發現違規的已登記寮屋。劉國權 攝■審計報告批評寮管處辦事不力,未能發現違規的已登記寮屋。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地政總署轄下的寮屋管制辦事處,負責監察及巡查寮屋。不過,昨日發表的審計報告批評寮管處辦事不力,未能發現違規的已登記寮屋,例如有兩間已登記寮屋高度,分別由11呎及9呎,增至27呎,增幅達170%,但寮管處卻未能發現違規情況,批評情況並不理想。審計報告又發現,有寮屋接獲地政總署發出的清拆通知書逾半年後,依然置若罔聞,更繼續經營食肆。

審計署與地政總署人員去年12月到港島區某村實地視察,當中50個構築物可能違反寮屋管制政策。經地政總署調查後,有7宗屬新違規個案,即審計署視察前,地政總署並不知道該些違規情況。其中兩間已登記寮屋總面積,由690平方呎擴建至800平方呎,高度分別由11呎和9呎增至27呎。

另外,兩間已登記寮屋,總面積由230平方呎擴建至460平方呎,高度分別由5呎及6呎增至12呎,用途由貯存改為住用,建築物料則由木材改為混凝土。不過,寮管處人員例行巡查時未有發現違規,只靠投訴處理違規個案。

寮管處執法歎慢板挨批

審計署又審查部分違規個案,發現寮管處執法行動緩慢,例如位於九龍海旁數間用作經營食肆的寮屋,2016年7月經寮屋管制人員實地視察後,證實3間已登記寮屋未經地政總署批准重建。因此,地政總署取消該些已登記寮屋的寮屋登記編號,並發出清拆通知書。雖然3份清拆通知書於去年10月及11月屆滿,但截至今年1月仍未清拆,其中兩間食肆依然營業。

鑑於上述3間寮屋有違規情況,地政總署去年8月至12月,在該3間寮屋位處海旁,實地視察133間作商業用途的已登記寮屋,截至去年12月,確認違規的有48間。

審計署批評,寮屋管制人員例行巡查期間,未能發現該3間寮屋違規重建,也未能發現相關海旁其他48間寮屋違規,情況不理想。

報告又指,地政總署未有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供全部262,128間在私人農地上搭建的寮屋,以及所有15,214個政府土地牌照涵蓋的持牌構築物資料,以供估價署按情況評估和徵收差餉及地租。

應檢討監察制度成效

審計署建議,政府應就違規已登記寮屋適時採取適當執管行動,同時採取措施,防止再次因地政總署不同組別之間權責不清而延遲採取執管行動,並檢討寮屋及持牌構築物監察制度成效,考慮推行經改良制度,監察有關構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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