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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裡行間】說故事者言

2017-05-16
■五十一位專家的經驗之言,豈可不看! 作者提供■五十一位專家的經驗之言,豈可不看! 作者提供

黃仲鳴

紙媒式微了,將來還有報紙嗎?許多新聞系學生都有此一問。我每每這樣「安慰」他們,「紙」只是一種載體,電台電視也是載體,正如古時的竹簡都是載體,這種或那種載體不用了,棄用了,但記者和作者仍在,相信仍有載體在,讓他們「有所發揮」。所以新聞系要栽培記者、編輯出來。即是新聞系不會消失的;即是無論什麼載體,人才一定要在。

近讀美國馬克.克雷默和溫德.考爾合編的一本書《哈佛非虛構寫作課:怎樣講好一個故事》,王宇光等譯,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二零一五年十月初版。這書集合了美國五十一位最有經驗的傑出新聞從業者對「非虛構寫作」的經驗心得,其中喬恩.富林克林,是曾獲普利策一九七九年首次頒發的專題寫作獎,也即特寫獎的記者,他那篇得獎之作《凱利太太的妖怪》,是我教學的必用教材,寫得實在太好了。在本書,他親述採訪經驗如「錄音還是不錄音」、「心理訪問」等,為文極具權威。

另如寫了《新傑克》的特德.康諾克,那篇《參與式採訪:把自己送進監獄》,實是經典,他認為:

「我寫得最好的作品,其中一些就是因為我深陷到了別人的世界的緣故。......一個研究者會拜訪一個群體,通過跟他們一起生活來學習。這裡所謂『跟他們一起生活』,意味茼Y他們吃的東西,說他們的語言,跟他們共處一個空間,以同樣的節奏過日子。」

於是,當他擬寫《新傑克》時,「想寫一下監獄的慾望」,竟然去申請當懲教員,居然被錄取了。監獄的工作累積了不「真實的經驗」;一個記者、作家,身體力行去發掘材料。看似出奇實不出奇,此間有些報館,都有記者「放蛇」之舉,正如警方的「臥底」。而寫出來的作品,當然不是「虛構」。

所謂「非虛構」,有很多稱謂:敘事新聞、新新聞、文學新聞、創意非虛構寫作、專題寫作、非虛構小說、記錄敘事等等,一言以蔽之,這些作品是真實的,但是否「全真實」?例如「非虛構小說」,即我們的「新聞小說」,有幾多成分是「真」的?我曾提出「七分真、三分假」的理論,敘事七成要「真」;「三分假」的意思是行文所用的文字、藝術渲染,而非「亂作」。「非虛構敘事」的「三分」就是如何寫得好。該書〈前言〉劈首就說:「寫得好很難,乃至備受煎熬」,信焉。

二零一五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俄國的斯韋特蘭娜.阿列克謝耶維奇,就是一位非虛構敘事的記者,她「將社會意義和文學價值兩個方面都得到了空前承認。」這是人大新聞學院院長郭慶光在〈中文版序〉所說的話,用來印證「非虛構寫作」,十分恰當。

五十一位專家之言,確擲地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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