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賢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
日前,承蒙立法會議員同事的支持,本人擊敗長毛(梁國雄),替補成為調查UGL專責委員會的新委員。反對派議員一向持雙重標準,寬己嚴人,令人歎為觀止。例如委員會中一位反對派議員,「身兼報案人、主控官及陪審員三重角色」,一方面說會「在陽光底下、盡心盡力完成工作」,另一方面,只是在輿論壓力下,才不得不申報自己與特首有私人訴訟;長毛「身懷絕技」、收受利益,卻一再獲得反對派的包庇。
其一,長毛「效率驚人」。他經常出席會議只得數分鐘,卻有極佳的出席率。今年特首選戰期間,「Work smart」一度成為潮語。長毛實不應屈就做議員,不如考慮參選特首,以免「大材小用」。
其二,「實力雄厚」。長毛得到「傳媒大亨」暗中慷慨捐輸,�漱O支持,直至被揭發前不為人知。
其三,「親和力強」。長毛即使被揭發收受巨款,且沒有向立法會申報,但反對派仍全力為其護航。換轉是本人,恐怕已成千夫所指,被攻擊得體無完膚。
其四,「財技出眾」。長毛拿自己黨友開具的「證明書」,就證明有關款項是長毛「代政黨收取」、「袋住先」,並非落長毛的荷包。如此財技,相信勝過不少財金官員。
反對派議員一向強調要「比白更白」,長毛收取巨款而不申報,反對派議員對長毛不離不棄,不譴責不追究,其他循規蹈矩的議員,能獲得如此待遇嗎?立法會禮崩樂壞,反對派議員難道不要負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