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學修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會長
日前「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在北京舉行,其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香港應牢固樹立國家觀念;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中央與特區權力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並非「分權」;因此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的權力。而香港的政制不是「三權分立」,而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中央有責任監督公職人員是否效忠國家,管治團隊必須由愛國者組成。張委員長強調,正確理解和把握有關要點,是維護中央與香港良好關係的關鍵。而香港絕不應對「本土自決」、「港獨」等分裂國家的言行視若無睹,應當切實履行基本法關於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堅決遏制危害國家統一的行為和活動。
港一切權力來源於「授權」
香港回歸近20年,同時又逢新一屆特區政府即將上任。張委員長對此強調香港基本法所規定的香港政治體制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具有重要意義。另外他在總結香港基本法的實踐經驗時指出,香港應牢牢把握「一國兩制」根本宗旨,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堅定維護以憲法和基本法為基礎的特區憲制秩序。當前香港發展同時存在機遇與挑戰,張委員長的講話為香港未來的穩定發展、為地區的長治久安作出明確指示。
張委員長在講話中強調,20年前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包括管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亦即中央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在這個基礎上由基本法規定中央對香港行使管治權的方式:一部分權力由中央政權機構直接行使,一部分權力由全國人大授予香港依照基本法的規定行使。這是對於地區高度自治權的概括性解釋。因此「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國家主權,是維護香港高度自治權的來源。」這是此次國家領導人講話的要點:高度自治是香港由全國人大授予的行使權力,這個權力是相對而非絕對,是部分而非整體,是被動而非主動。因此香港在高度自治上能夠發揮的權力,並非由社會各界各派自行決定,而是在尊重與遵從中央政府權力與領導的情況下所享有的部分自治權。
全港動員不斷提升三觀念
在對香港存在問題進行深入解讀後,張委員長還着重闡述了基本法的法律基石地位,並在此基礎上呼籲香港「普遍樹立起國家意識和法治意識,使廣大港人自覺地尊重基本法、遵守基本法、捍衛基本法。」堅持正本清源、匡正祛邪,樹立起基本法不可動搖的權威,同時同挑戰、歪曲甚至違反基本法的言行作鬥爭。對此他提出了一系列切實的做法,包括加強有關法律宣傳教育;將學習掌握基本法的水平作為特區任用和評價公職人員的重要標準;健全基本法理論體系,及加強基本法研究人才培養;尤其加強對港青少年教育,從小培養正確的國家觀念、民族觀念和法治觀念等。
此次張委員長的講話,再次為香港的穩定與發展,社會的長治久安發出清晰、明確的指示,應成為香港新一屆政府有效管治的指引。同時這也彰顯了中央政府在處理香港存在的問題上,始終能夠「站得高,看得遠」,在維護國家主權、香港穩定上堅守不容動搖的決心,並闡明了其在對激進分離勢力的違法言行上堅決抵制的立場。回歸20年來香港發展的成功經驗表明,「一國兩制」與基本法是維護地區穩定與發展的憲制性基石,不容任何人以任何藉口動搖。當前香港發展存在問題,但只要抓住本質所在,釐清特區與中央之間的「授權」關係,全面提升港人的國家觀、法治觀與大局觀,必能有效維護地區的穩定與發展,取得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