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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覆核案給反對派一記重拳

2017-07-17

吳學明 香港政協青年聯會副主席

繼梁游二人被裁定宣誓無效之後,高等法院日前頒佈判決,裁定姚松炎、羅冠聰、劉小麗、梁國雄4人宣誓無效,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

判決書清晰明瞭,邏輯嚴謹,香港司法公正彰顯無遺。4名被告及其律師的辯詞,更令人對其虛偽嘆為觀止。劉小麗的律師聲稱,議員必須宣誓的行為本身違反了基本法中規定的言論自由的權利。一言以概之,即「宣誓行為違反憲制」。法院在裁決書中反駁該指控是「令人驚愕(startling)」,斷然反駁以上陳述。

劉小麗的律師又解釋,「慢讀是劉小麗的語言學研究成果,展示自己重讀每一個詞是和其他虛偽議員的對比」「劉小麗其實非常重視誓言,本意並不是要輕視誓言」。那麼請問,劉小麗對語言學這麼有研究,又「非常尊重重視誓言」,為何又要採取「慢讀」以示對誓言的輕慢,其後還要在facebook上大言不慚地「表明心志」呢?

至於姚松炎的反駁,也非常「無厘頭」。他為自己辯護稱,在誓詞中加上自己的詞句,是因為忘記誓詞,對着手機意外念出了的添加內容;他還推說,因為不知道違法,經過提醒,第二次還念出添加的內容。法官對姚松炎的判詞一語中的,「無知和對法律的誤解不能被當做借口」。

梁國雄的律師則指出,之前立法會曾多次允許議員在宣誓中作出其他誓詞和行為,要求法官網開一面。梁國雄還辯駁,自己對於宣誓的過程非常重視,添加動作和口號是為代表自己的政治團體和選民,黃傘不代表他不嚴肅。高院裁定亦一針見血,「以往的違法行為不可以理所應當被當做是正當的」 。

4人的辯駁充分暴露反對派政客的虛偽嘴臉。想在選民面前表現自己敢於挑戰人大釋法,挑戰中央權威,宣誓當做騷,玩出「百般創意」;面對司法覆核、議席將失去,便不顧廉恥,找出各種理由,或否定基本法的權威性、合理性,或以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企圖開脫罪責。4人對是否尊重宣誓的態度轉變之大,如何能讓人信服他們可以成為有擔當的立法會議員?

法庭裁決公正嚴謹,判決書字字珠璣,給予擾亂法治的反對派一記重拳,維護了基本法和人大釋法的權威,彰顯了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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