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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強徵朝女工 三菱賠86萬

2017-08-09
■受害人親屬聽取裁決後慶祝。 法新社■受害人親屬聽取裁決後慶祝。 法新社

韓國光州地方法院昨日裁定,日本三菱重工需要向二戰末期被強徵的朝鮮女工及遺屬,賠償1.232億韓圜(約86萬港元)。

二戰末期,一批朝鮮女子以「勤勞挺身隊員」的名義,被三菱強徵到名古屋的軍需工廠勞動,其中一名受害人和另一名受害人的遺屬於是在韓國入稟,要求三菱賠償。受害人金英玉稱,當年被騙到日本邊學習邊賺錢,結果被安排到飛機工廠從事重體力勞動,「工廠在1944年地震毀壞後,我又被送至富山的工廠,在空襲中大面積燒傷,長期苦不堪言。」

韓國最高法院2012年裁定,韓國人對日本殖民統治相關受害的個人索償權,未因1965年《日韓請求權協定》而消失,光州法院今次便是基於該次裁定作出判決。除了本案外,三菱同時亦被另外5名受害人起訴,並已經在一審及二審中被勒令賠償,正等候上訴。■共同社/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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