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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財會腰斬 防暴警抬走190人

2017-08-15

反對新界東北前期撥款示威,是於2014年6月6日至27日期間,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的多次示威活動。大批激進示威者分別於6月6日及13日這兩天,企圖衝入立法會,結果共造成10名立法會保安員受傷,警方需出動防暴警察平息事件。

衝擊事件起因於示威者聲稱「城市規劃委員會」未完成審議新界東北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前,就強行上馬開展前期工程。示威者憂慮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一旦通過撥款,特區政府就會提早要求村民搬出,直接展開鑽探工程,屆時民眾將會喪失家園。

6月6日首天衝擊,50名反東北撥款示威者成功闖入立法會大堂圍圈靜坐,要求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特區政府高級官員與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與村民對話,入夜後佔領立法會大廳的示威者超過200人。時任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和「人民力量」陳偉業進入立法會大堂聲援示威者。

第二次衝擊發生於6月13日下午2時許,數十名示威者起初在劃定示威區內示威,晚上示威群眾增加至上千人,部分示威者採取激烈行動,強行拆散鐵馬陣,一次過拉走大量鐵馬,並嘗試徒手拉開立法會正門的玻璃門,有人以長傘、搭棚架用的長竹進襲玻璃門,企圖闖進立法會會議廳,現場機動部隊警員見狀,立即舉起「停止衝擊,否則使用武力」紅旗,又多次噴灑胡椒噴霧。

防暴警察更到場增援,佩戴防暴頭盔、手持圓盾,身穿綠色防暴背心,將激進示威者重重包圍,是繼2010年反高鐵包圍立法會事件後,4年以來首次出動防暴警察。

及後,時任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吳亮星宣佈會議結束,會議再次無法表決,時任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及郭家麒由議事廳趕到正門,隔茪j門通知示威者會議腰斬,呼籲示威者冷靜及終止衝擊。事件中警方合共抬走190人,並以涉嫌非法集結和妨礙立法會職員執行職務等罪名拘捕其中13人。6月18日,一名報稱「熱血公民」成員的15歲中三學生,因涉嫌在網上發佈「衝擊立法會指南」,亦相繼被捕。

被責妨礙他人安全

2016年2月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經審訊後,13名衝擊立法會被告全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溫紹明裁決時表示,留意到不少被告並非在東北發展下家園被毀的居民,相信各被告事發當日只想「和平地集會」,只是眼見他們所反對的議案即將要通過,才以激烈的手法衝入立會,造成多處損毀。

溫官強調,「暴力只會生出更多暴力,如果係好翵ヾA採取激烈的手段卻會引起人命傷亡,造成無可挽救黿〞p」,茼U被告好好思考,「做對的事時犧牲自己,沒有人能阻止,但若要犧牲別人的安全又是否公平?」

辯方當時求情稱,各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除陳白山及招顯聰外,感化官都認為各被告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當中陳白山、招顯聰因無如期會見感化官,而不獲提議接受社會服務令。陳白山在庭上反駁,他不是無見感化官,而是早了一日去找感化官。溫紹明聞言為之氣結,形容陳恍如活在另一時空,不能以常識溝通。

接受後果=有悔意?

而無律師代表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在庭上直言自己不會就當日行為感到後悔,因此不會要求輕判或減刑,他未來仍會繼續做自己認為對的事。

控方當時有向法庭呈上案例,指不認罪或沒有悔意的人不應獲判社會服務令。溫官卻認為事件無造成人命傷亡,並早已預計各被告不會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但接納被告「願意接受後果」也算是「有悔意」,遂判各人接受80小時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又寄語各被告將來可以「更聰明的方法抗爭」。■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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