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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松泰應改姓賴 小心上得山多終遇虎

2017-09-30

趙興偉 時事評論員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去年10月19日於立法會議事廳內倒插國旗區旗,被控侮辱國旗及區旗兩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昨天裁定鄭松泰兩罪罪成,共罰款5,000元。此案證據確鑿,鄭松泰亦稱對於罪成在意料之內。不過,面對法庭的從輕發落,他不但不知悔改,還砌詞狡辯抵賴,聲稱事件緣於建制派無謂地製造流會,他再作出無謂的行動,政府又進行無聊的檢控,反映香港已經不是民主、自由、法治的社會,而是專制的社會。此言論貫徹反對派的一貫作風,顛倒是非、死不認錯,結合鄭松泰此前面對斑斑劣跡時一貫抵賴的態度,建議他不如改姓賴更為切合實際。

鄭松泰聲稱,由當天建制派議員製造集體流會開始,直到他今天被定罪,整件事都很荒謬。事實上,最荒謬的是他倒插國旗區旗的舉動,這種行為毫無實際意義,最終結果是他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鄭狡辯稱,是因當時看見建制派議員集體離席意圖促成流會,立法會未能發揮其應有功能,才會以倒插國旗區旗的方式阻止流會,並非故意玷污旗幟。但任何正常人都知道倒插國旗及區旗會破壞旗幟的尊嚴,令旗幟以受辱的方式被展示。不過鄭松泰連如此淺顯的道理都不理解,還表示會與律師團隊商討是否提上訴,可見他與正常人有一定的區別。

以一貫伎倆為幌子試圖轉移視線

國旗是國家在主權、莊嚴性及領土完整上獨特的圖騰,而區旗同理,莊嚴性人所共知。鄭松泰的行為是不尊重國家、不尊重香港、不尊重立法會,他死撐倒插國旗及區旗無錯,妄言自己當日行徑是「小學雞」,指事件屬「政治大清算」云云。鄭松泰絕不可能以「小學雞」三個字就輕輕帶過事件,更不能以「政治大清算」為由企圖倒打一耙。他以「港獨」分子一貫的低級伎倆為幌子,試圖轉移視線,以「干預學術自由」、「學術打壓」來狡辯,但這已經騙不了人。再華麗的託辭,都不能成為侮辱國家、違反法律的藉口。港人有義務去尊重「一國兩制」,遵守法律底線。

鄭松泰身為大學講師,卻不務正業,不守本分,熱衷街頭抗爭、煽動暴力。他不但帶頭搞反自由行的「光復行動」,而且參與違法「佔中」和旺角暴亂,甚至公開鼓吹「港獨」,叫囂「香港不屬於中國」、「我不是中國人」,其「港獨」氣焰之囂張可見一斑!理大應盡快解僱鄭松泰,拯救學子、拯救教育。鄭松泰不僅枉為人師,也愧當議員。他倒插國旗區旗,不正說明他對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仇恨敵視嗎?他的政治立場不是暴露無遺嗎?誰能相信他是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如此他還有資格擔任立法會議員嗎?

此次法庭的處罰相比起監禁3年和罰款5萬元的最重判決,估計難以起警示作用,也無法令鄭松泰記住教訓。除了倒插國旗區旗,他過去的其他出位言行可謂罄竹難書,包括當眾辱警、偷溪錢等行為,都顯示了他與眾不同的卑劣品格。儘管這次他獲輕判逃過一劫,在立法會又有反對派的包庇無法通過譴責動議褫奪他的議席,但以他的品行,繼續行差踏錯是意料中事。在此提醒他一句,人在做天在看,不是次次都這麼好彩,如再不知收斂,DQ6人組將是他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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