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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十九大精神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

2017-10-23

簡松年 全國政協委員

十九大報告將堅持「一國兩制」列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強調中央把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和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視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號召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這表明了「一國兩制」事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了中央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的決心和信心,給港人吃了定心丸,也值得港人好好思考。

中央之所以一再強調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就是因為在香港,一些人對「一國兩制」方針的理解有失偏頗,有失準確,甚至存在走樣變形的危險。今年7月,習近平主席視察香港時在會見各界代表人士時語重心長地說:「對香港來說,應該關心的不是『一國兩制』方針會不會變的問題,而是怎樣全面準確把『一國兩制』貫徹落實好。」十九大報告再次向世人宣示中央堅持「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港人也該好好反思怎樣落實好「全面準確」,特別是如何全面準確理解中央的全面管治權。

正本清源 正確理解

2014年6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闡述了「全面管治權」的概念。這次十九大報告將中央全面管治權寫入,將其提升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在這裡,有必要重溫「全面管治權」的含義。

白皮書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單一制國家,中央政府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所有地方行政區域擁有全面管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其唯一來源是中央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權,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不存在『剩餘權力』。」這段話不僅清晰,兼且有法理依據。中央對所有地方行政區域都擁有全面管治權,香港也概莫能外。

十九大報告再次對中央管治權加以強調,是針對那些試圖削弱、挑戰甚至排斥中央管治的錯誤言行。對照原文本意,相信廣大香港市民會有更深刻理解。

把兩者有機結合起來

全面管治權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憲制責任。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特別行政區制度是國家對某些區域採取的特殊管理制度。在這一制度下,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也包括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具有監督權力。中央直接行使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的權力主體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國家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軍事委員會。

強調中央全面管治權,與保障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並不矛盾。處理好兩者之間的授權關係,關鍵是要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把兩者有機結合起來,而不是互相對立和排斥。什麼叫有機結合,就是既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也要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其中,「國家發展利益」,不是指一般的、某個局部的經濟利益,而是關係到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和重大利益。絕不能做任何有損於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事情。簡而言之,有機結合,就是既有利於國家整體利益,也有利於香港繁榮穩定,不能有任何偏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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