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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國歌法立法以正社會風氣

2017-11-15

吳學明 粵港澳大灣區青年總會執行主席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也將展開本地立法的工作。然而,香港有少數球迷,近期多次在賽場作出侮辱國歌、噓國歌的行為,令人不齒。因此,加速國歌法本地立法刻不容緩,只有有法可依,依法辦事,才能有效遏止侮辱國歌的行為。

國歌法並非針對香港而設,但在有人挑戰一國底線的氛圍下,國歌法適時出現,是對激進分裂行為的警示。國歌法規定,不得採取損害國歌尊嚴、影響國家形象的奏唱形式,必須舉止莊重。「噓國歌」的行為正是無視國家尊嚴,有球迷更在賽場打出「香港獨立」的標語,就是對「噓國歌」行為作出更露骨的註解,其潛台詞就是分裂國家,謀求「港獨」,這些鼓吹煽動「港獨」者,應該受到法律制裁。

反對派質疑,國歌法限制了港人表達政治意見的自由,這完全不成理由。噓國歌、毀壞國旗絕不屬於言論自由,每個國家國情不同,禮儀風俗、歷史文化不同,也不會把侮辱國歌的行為視為言論自由。

中國的儒家經典文化、人民的教養禮儀,更不贊同粗鄙無禮的舉動。這也是為何在有人利用立法會宣誓的莊重場合侮辱國家令民眾反感、法庭判喪失議員資格的原因之一。有人辯稱,巴塞羅那等外國城市曾有球迷噓國歌的先例,香港不准噓國歌,是打壓言論自由、剝奪人權,真是貽笑大方。外國足球流氓的行為臭名遠播,香港為何要學別人道德低劣的行為?

有反對派說,國歌法會讓大家人人自危,吃飯上廁所時聽到國歌都要立刻停止,莊重起立,否則就會違法。這樣的言論是危言聳聽。法例只對刻意違法的人作出檢控。《國旗及國徽條例》在香港實施多年都無爭議,有人卻對國歌法諸多挑剔,挑撥市民不滿,究竟有何居心?

國歌法的立法只是維護國歌尊嚴。國歌和國旗、國徽一樣,都是國家的象徵,《國旗及國徽條例》早已立法,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國歌法,並將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應盡快完成本地立法,鼓勵港人尊重國歌,提升國家民族觀念,也為平息噓國歌風波提供法律依據。

噓國歌的行為,看似是少數人宣洩政治情緒,實則對香港足球的政治綁架,導致港隊一再被罰、被警告,更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有人要表達政治意見,可選擇的方式很多,可公開參政論政,或者上街遊行示威。在球場上噓國歌,將體育政治化,不合理也不合規。國歌法應該盡快完成在香港立法,以正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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