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專家之言:涉暴動罪難申外國庇護

2017-12-10

「本民前」黃台仰及李東昇昨日未依期歸押,法庭向兩人發出拘捕令,並要求餘下6名被告不得離港。有法律界人士昨日分析,黃李兩人「走都唔走得耐」,因為倘任何人在外地如沒有合理解釋、條件而逾期居留,當地政府都會將他遣返,而兩人目前僅涉嫌干犯暴動罪,國際社會同情兩人的機會不大,倘要申請外國「政治庇護」有相當難度。

愚蠢走上不歸路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坦言,根據《逃犯條例》,倘有人犯了如謀殺、縱火等嚴重罪行,和香港簽訂了引渡條款的國家才會作出引渡,但目前李東昇只是涉嫌違反暴動罪,或未構成嚴重罪行,故目前的確存在法律漏洞。

不過,他認為李東昇「走都唔走得耐」,因為倘任何人在外地如沒有合理解釋、條件而逾期居留,當地政府都會將他遣返,「因為這些人無合理逗留條件,而且外國通常都不會收留這些人,難道外國會希望這些人在自己地方搞暴亂嗎?」

馬恩國形容,李東昇的行為非常愚蠢,是走上一條不歸路,「現在審訊都未開始,坐不坐(牢)都未知,但他如果棄保就要付出沉重代價,可能永遠都返不到來,要與香港家人決裂,說得嚴重一點,父母去世時都不能送終。」

棄保潛逃屬重罪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執業大律師、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也指,棄保潛逃是非常嚴重罪行,「無得返來,而且是罪加一等。」李東昇等人目前只是涉嫌干犯暴動罪,要求申請外國庇護是相當有難度,「雖然他的行為是有政治目的,但政治價值成疑,而且暴力方式是全世界都不允許的,外國也要考慮與中國的關係,所以國際社會對他同情的機會不大。」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