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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評述】新經濟企業回歸 港挑戰與機遇並存

2018-04-06

蘇傑 中銀香港高級經濟研究員

作為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服務新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內地A股吸引新經濟公司的制度建設料將呈現一個中長期、系統性改革的過程。相較而言,透過政策激勵與規則修訂,促進現有海外上市企業回歸,具有更強的現實緊迫性。

傳統通道需時長成本高

一般而言,透過私有化、拆除VIE結構、借殼或重新申請A股上市是傳統程序,但相關步驟涉及回購資金成本高、時間長,且面臨不少合規、監管與法律風險,成功重返A股市場的案例不多。

步入2018年,360借殼成功重新在A股上市成為市場風向標,打破近年中概股回歸僵局。近期,監管部門表示,將進一步嚴格財務、行業、誠信狀況等相關要求,IPO審核趨嚴、節奏放緩的總體原則料不會改變,再加上排隊企業多、市況走向變數多等因素,在海外上市企業回歸一般預估需時兩年以上。

CDR方向已定細節待定

作為中概股回歸的便捷方式,有關CDR的討論甚囂塵上。相較於傳統方式,CDR毋需拆除現有架構、費用相對減少、融資渠道亦更為多元化,上市時間勢必大大縮短。目前主要障礙包括四大方面:一是人民幣尚未實現自由兌換,CDR市場將與基礎股票市場相互分割,或造成同一隻股票在境內外不同價,成為市場投機炒作工具;二是監管分割,即CDR機制下被監管的主體在境外;三是法律適用問題,股票上市地與CDR上市地分屬不同法律地區,如何處理司法管轄權衝突及相應的法律適用問題;四是體量問題,通常ADR只發行小量股份,依此模式,CDR能否滿足市場投資者需求存在疑問。儘管具體操作仍待釐清,但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已基本確定。

港可扮演重要角色

一是新經濟企業上市資源爭奪戰愈加激烈。就目前已在美國上市的新經濟企業來說,在同等條件下,選擇回歸A股的吸引力預計會高於H股,本土市場與估值因素是主要考慮。另外,新加坡交易所吸引新經濟企業上市的條件更為寬鬆(剔除5億坡元市值要求、放寬日落條款等),預計最快7月可實現首家上市。香港面臨內地與新加坡兩大市場競爭,需在落實規則效率與上市條款方面進一步優化,更具操作性,才能在競爭中脫穎而出。

二是繼續彰顯香港固有優勢。在吸引內地企業上市方面,H股與紅籌股的發展歷程已成為內地企業國際化發展的成功典範;香港作為全球IPO集資中心地位日益鞏固,更多國際資金和投資者樂於參與香港市場IPO活動;隨�茖潀a市場融合度提升,香港作為全球投資者運作「中國概念」,分享中國經濟成果紅利的功能並未失色;香港市場具有上市承銷、審計、會計、律師、稅務等專業服務方面的集群優勢,加上針對內地經濟金融的配套研究、分析和投資指引方面的優勢,已形成吸引內地企業來港上市的成熟產業鏈。

三是新經濟企業A+H股上市或是內地與香港市場的雙贏選擇。在吸引新經濟公司上市議題上,內地與香港市場也可加強溝通和交流,透過各自上市規則改革,切合新經濟發展需求,服務相關企業發展戰略。新經濟公司A+H股上市不失為其中的重要選項,料可為內地與香港融資方式創新與創新經濟發展提供堅實支持。(二之二)■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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