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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現象」為何陰魂不散?

2018-04-12

丁江浩 民建聯中委  教聯會理事

戴耀廷出席「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主辦的論壇,公然宣稱香港可以成為「獨立國家」。其後特區政府發聲明稿,強烈譴責戴耀廷的錯誤言論。戴耀廷本人和反對派隨即以「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為名,反指政府打壓言論自由,為戴耀廷鼓吹「港獨」開脫罪責。這種用「言論自由」包裝「港獨」的「戴耀廷現象」,自「佔中」開始一直困擾香港,令社會爭拗不斷,付出沉重代價。

「戴耀廷現象」為何陰魂不散?有兩個原因值得深思。首先,回歸以來,香港有些人只強調「兩制」,少談「一國」的重要性;只宣傳基本法如何有效保障港人的利益,少提維護好國家憲法才有基本法有效實施的關係。

基本法序言清楚說明,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的方針,是根據憲法第31條規定。因此,要保證基本法在香港有效實施,港人首先要負起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有效實施的職責。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全國兩會分享論譠的主題演講指出:「在憲法中明確由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同樣是為『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提供更堅實有力的憲制保障,如果去反對國家的這些基本制度,就是反『一國兩制』,就是對香港人的犯罪,對香港是禍,不是福。」特區政府往後要切實做好基本法宣傳工作,更要在香港多做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工作。

其次,基本法23條未立法造成缺失。大律師公會執委沈士文在電視節目中口口聲聲說,特區政府如果覺得戴耀廷觸犯香港法律就提出檢控,如果不是,就不要「以言入罪」。這正正反映基本法23條未立法,出現維護國家安全的缺失。戴耀廷知法犯法,明明違反基本法,但由於基本法沒有列明具體懲處,以致令別有用心的人有恃無恐,肆意操弄「港獨」議題,誤導公眾。

基本法23條立法勢在必行,這是制止鼓吹「港獨」、危害國家安全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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